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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電業法時程如暴衝? 經部:並非無中生有

針對電業法修正引發各項疑慮,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中)召開記者會說明,強調電業法修正並非無中生有。(記者林筑涵攝)

針對電業法修正引發各項疑慮,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中)召開記者會說明,強調電業法修正並非無中生有。(記者林筑涵攝)

2016/07/27 21:09

[記者林筑涵/台北報導]近日電業法改革議題持續延燒,針對各方提出疑慮,今經濟部能源局於說明會後再度出面釋疑,除重申電業法並非「無中生有」,也一再表示未來會透過電業管制機關,消弭市場中不公平現象,另外,針對台電工會可能採取「拒絕出勤」行為,能源局僅表示會再持續溝通。

面對電業法修正草案將進入送交行政院階段,昨、今日經濟部接連召開兩場說明會,邀集各單位進行意見交換,然而,會前台電工會動員近百位員工到場抗議,認為過快拆解台電,與當初雙方共識不符,更出言經濟部長李世光是「騙子」。同時,在場公民團體也抱怨,電業法修法時程過於倉促,兩場說明會後緊接著月底送至行政院,質疑意見彙整時間恐來不及,更遑論要納入修正草案中。

對此,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電業法並非無中生有,能源局去年也有送進立院,但受屆期不續審限制,並未做出結論,所以今年考量時勢做一些修正,時程則是下會期開議送進立院。能源局主任秘書李君禮說,電業法已走20年,程序上沒有太大變化,並非倉促,「人生還有幾個20年」。

另外,外界不斷有聲音質疑,自由化後價格僅管制售電端,但無針對發電端售價做出限制,未來可能造成廠商為搶率先擁有用戶選擇權的特高壓、高壓用戶,提供低價,尤其燃煤電廠具有成本優勢,除造成碳排,民生用戶更只能購買價高的電力,市場運作下反而導致壯大財團、小用戶權益受損。

林全能則說,此情形是假設政府沒有配套措施下的疑慮,申請發電執照需要就會有能源配比責任,例如IPP也會受到要求,不會有不公平情事發生,也無法只單賣火力發電。另一方面,林全能說明,相信國際高度重視碳足跡,公司將不會只買高碳排用電,加上政府其他嚴謹配套,不會有民生只能買到貴的電力一事。

值得注意的是,電業法修正中,能源局不斷強調設立「電業管制機關」的重要性,而台電代表連兩日所提出,自由化後供電義務、能源配比、電價等管制仍不明一事,林全能再度強調,思考過後成立的管制機關,會明確管理上述項目,不會有競爭不公情形。至於供電義務,能源局認為會釐清是發電、輸配、售電哪一端發生疏失,強調自由化下大家共同分擔供電義務,電業管制機關也會進行管理。然而,目前電業管制機關除有意比照金管會及NCC模式外,其人力部署與職權部份,仍未有定論。

最後台電工會預計於8月7日召開臨時大會,放話不排除採取「颱風天不出勤」等作為表達不滿,林全能說,能源局職責就是積極溝通,若需請部長出面協調,也會扛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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