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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130萬現金與60枚戒指 快餐店老闆娘這樣做...

老闆娘顏陳春(圖中)在繼中所內巧遇失主(圖右),現金、戒指與鑽石就放在舊背包內(圖右下)。(記者張瑞楨翻攝)

老闆娘顏陳春(圖中)在繼中所內巧遇失主(圖右),現金、戒指與鑽石就放在舊背包內(圖右下)。(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6/07/25 17:1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北市柯姓男子把一銀贓款撿回家,被警方依侵占遺失物罪嫌法辦,台中市卻有快餐店老闆娘顏陳春,發現客人遺留一個舊背包,裡面有130萬元現金、戒指60枚與裸鑽,價值超過200萬元,她報警之後,失主陳姓珠寶商也急得向警方求助,雙方在派出所內巧遇,陳男感激說,遇到好心老闆娘,才能找回背包,顏陳春則說,不是自己的東西,不會起非份之想,這是為人的基本原則。

台中市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在15日接獲顏陳春報案,指客人用餐後,留下一個紅黑色的背包忘了帶走,這個背包看似破舊,讓顏陳春想起臺鐵1258次區間車爆炸案,一度擔心這個背包是炸彈,不過,她仍打開檢視,詫異發現裡面是一捆捆綁好的千元鈔票,總計130萬元,另有戒指60枚與數顆裸鑽。

她說,平時有客人遺留物品在店內,她通常是暫時保管,等客人來領取,但因這個背包裡面的財物太貴重,她中午休息後報警。

警方在背包內找不到可辨識失主身份的物品,正要調閱監視器,想透過交通工具來找失主,卻見陳姓男子氣喘如牛衝入繼中所,他慌張說,不慎遺失背包,「裡面有很重要的東西」,顏陳春聽到聲音,立即認出陳男是店內常客。

陳男說,他是金飾珠寶商人,基於方便,常帶大批現金與金飾奔波做買賣,平時裝在舊背包內,吃飯後忘記帶走,返家才驚覺遺失,他強調,自己很幸運,是遇到善良老闆娘,才能物歸原主,此事更讓他深信台灣人的本性善良。

顏陳春是台中市中區光復里的鄰長,也是台中市政府前年表揚的模範母親,個性低調的她說,不是自己的財物,不會有非分之想,只想趕緊找到失主,這是為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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