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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儀解禁 高中校長:誰來賠廠商損失?

教育部日前公告「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指出校方不得用服儀不整為由,把違反者記過。圖為台北市中正高中。(資料照)

教育部日前公告「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指出校方不得用服儀不整為由,把違反者記過。圖為台北市中正高中。(資料照)

2016/06/01 18:3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教育部日前公告「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指出校方不得用服儀不整為由,把違反者記過,該規定正反意見兩極,台北市中正高中校長簡菲莉就批教育部考慮不周,表示制服已經招標出去了,合約沒辦法執行時,誰來賠廠商?

《聯合報》報導,中正高中今就邀請制服廠商到校,協商已簽約的制服、運動服套數,和實際購買數量有落差時,要如何把損失降到最低。

簡菲莉說,若有學生不買或少買制服,會導致廠商不願意承做,由於各校制服、運動服、書包等都是公開招標採購後,委託學校合作社代辦,也會讓合作社經營出問題。她還說,如果有學生想穿制服,就只能花更多錢去訂做。

簡菲莉說,她認為這波服儀解放對學生也是種教育,但她也憂心,學生爭取是「表象服儀權力」,卻不爭取或討論「學習權」。她透露,學校安排各種選修課程,是給學生學習選擇權,但卻有學生反應「選修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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