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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團協風波不斷 林聰賢:教師工會造成三輸

宜蘭縣長林聰賢表示,如果學生受教權受到損害,絕對不談團協。(記者簡惠茹攝)

宜蘭縣長林聰賢表示,如果學生受教權受到損害,絕對不談團協。(記者簡惠茹攝)

2015/11/26 22:14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宜蘭縣教師工會要求訂定團體協約,因涉及工時、拒絕導護等爭議,縣議員輪番砲轟工會不顧學生權益,並作成結論要求縣府不能擅自對團協予以核可。縣長林聰賢說,教師工會在協約過程造成「三輸」,輸掉社會信任等,如果學生受教權受到損害,他絕不同意;工會表示,爭取相關權益是有法令依據的。

縣府接受縣內42所學校委託,與教師工會協商團體協約,從今年一月開始與工會進行協商,由副縣長吳澤成擔任召集人,歷經過14次討論,團協內容從52條刪到30條,2條條約保留,最後20條是有共識的,但縣府還未核可。

不過,協約內容訂定工時8小時、寒暑假返校日數以2天為原則、拒絕交通導護、補助會員健檢費用等,都引起極大爭議,消息傳出群起譁然,家長團體並到孔廟狀告孔子,反彈力量相當強烈。

縣議會今天要求縣府專案報告,議員黃定和、吳秋齡等人說,教師一下子是公務人員,享受公務員福利,轉眼間又成勞工,享受勞工權利,哪裡好就往那邊擺,社會觀感很差;議員邱嘉進、陳傑麟批評協約內容是不平等條約,應該讓它走入歷史。

「我們也覺得老師適用教師法,又是勞工不合理。」縣長林聰賢指出,老師適用教師法,怎麼又是勞工?不但家長不接受,縣府也覺得不合理,但惡法也是法,當初是立法院通過工會法,賦予教師可以組工會權利,工會主張訂定團協,但在協約過程已經造成「三輸」局面,輸掉社會信任、輸掉教師團體互相理解、也輸掉工會的工作目標,立法如果有問題要去導正修改。

教師工會理事長朱堯麟表示,教師工會是依據工會法成立,工會任務就是團體協約的締結、修改和廢止,立法院是民意機構,所通過的法案不知道哪一點沒有社會信任,工會和縣府開了那麼多會議,難道主持的副縣長和教育處長都沒有得到社會信任?

朱強調,談協約時也有校長、家長代表在場,家長團體也都簽名同意,老師經過論述也瞭解工作內容,怎麼會輸掉教師間的互相理解,縣府是勞政機關,連自己僱用的勞工(教師)都不願意照顧,怎麼照顧其他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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