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我是誰?立委化身花旦 推藝教法修法
2015/11/26 12:27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上午通過藝術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由立委陳碧涵提案,經教育部協商後,把現行藝術教育國小到高中端的行政辦法,賦予法條位階,如師資鐘點費、評鑑制度等。
而推動修法的立委陳碧涵曾是舞蹈女伶,任職過台灣戲曲學院民俗技藝系副教授,4年前初任立委,推動藝術及美感教育,去年裝扮成花旦造型印製上萬份資料夾,認為年輕人雖愛當代流行,但過去傳統中國符號必須化為自身美感文化特徵,日前更將造型資料夾拿出來問教育部長吳思華:「她是誰?」吳思華當場認不出,陳碧涵才公布:「這是我啦!」
教育部國教署科長陳錫鴻說,目前全國音樂、美術、舞蹈班國小到高中約1000班左右,這次修法較多宣示意味,如現行辦法對藝術師資的鐘點費,就可依照大學教職分級等,給每小時520元到925元,不用依照小學兼課鐘點費260元的待遇,即使是民間藝術家也能持得獎經歷審核提高價碼,會再加強各級學校宣導。
陳錫鴻也表示,修法中納入藝術才能班的績效評比,若不彰將減班,也是現行辦法中就有的評鑑制度,且舊辦法對藝才班總量也有管制,採總年級班級數的1.5%為上限;教育部師資藝教司科長彭寶樹說,修正案中亦加強教導智慧財產權相關知識,主要是有藝教師認為自己作品不被重視,常被學校拿來亂用,修法後將更強調,讓師生更加重視智財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