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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小聯會聲明:嚴正反對廢除刑法227條

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2015/11/10 12:59

〔記者梁珮綺/台北報導〕台北街頭十月底彩虹旗飄揚,有團體主張「兒少性無罪」,訴求廢除刑法227條,引發各界討論,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今天上午發聲明,嚴肅表達家長們「保護兒少、反對廢除刑法227條」的立場,小聯會總會長宋全娟表示,刑法227條的規範是保護而非剝奪。

刑法227條規定,和未滿16歲的男女發生性行為須處有期徒刑,人民民主陣線貧窮同志參政團認為,條文看似保護兒童及青少年的性主體不受侵犯,實際上是指未成年者與人發生性行為都是錯誤的,因此他們主張廢除刑法227條。該法條廢除與否引起各界熱烈討論,信心希望聯盟大安區立委參選人曾獻瑩甚至在網站上發起民調投票,不贊成廢除者高達96%、贊成者僅3%、沒意見者1%。

小聯會今天上午發聲明,指刑法227條並非剝奪未成年人的權利,而是保護,整個社會有許多對未成年人禁止的規範,如未成年人不能吸菸、飲酒,甚至不能夠買菸酒、不能開車,都是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的發展,嚴肅表達家長們「保護兒少、反對廢除刑法227條」的立場。

保護兒少、反對廢除刑法227條」—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聲明全文

近日,我們看見街頭遊行車輛上的布條,訴求「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227」,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為此發表下列聲音:

一、我們不願此項廢法議題發酵、擴散,因此本會嚴肅表達家長們「保護兒少、反對廢除刑法227條」之立場。

二、我們的社會,有諸多對於未成年人禁止的規範,例如未成年人不能吸煙、飲酒,甚至不能購買煙酒、不能駕車,這些措施,都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的發展,而非為了剝奪未成年人的自主權。同樣的,刑法227條的規範,是保護,並非剝奪。

三、多元社會各種意見、討論、主張、訴求,本會都願意予以尊重、包容。但是,社會規範,總有界線。家長的心聲,很單純的認為任何意見、作為,都應該保護孩子身心健全的發展。基此,我們嚴肅表達「保護兒少、反對廢除刑法227條」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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