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宜蘭修正農舍興建自治條例 兩週後草案出爐

宜蘭縣將依照農委會函送各縣市政府的會議記錄修正宜蘭縣農舍興建自治條例。(記者簡惠茹攝)

宜蘭縣將依照農委會函送各縣市政府的會議記錄修正宜蘭縣農舍興建自治條例。(記者簡惠茹攝)

2015/10/13 20:34

〔記者簡惠茹/宜蘭報導〕農委會正在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執行細則,針對經營計畫書內容制訂審查原則,宜蘭縣政府將依照農委會函送各縣市政府的會議記錄,修正宜蘭縣農舍興建自治條例,像是屋頂突出物與圍牆、農舍建築最大面積,將依照建築法規辦理,在自治條例中刪除。

縣府以落實農地農用,防止土地炒作為由,四月七日公告「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希望補正中央法令不明確之處;農業處認為,中央有了正面回應,已對農民資格、經營計畫書格式做出明確規範。

農業處長楊文全說,農委會九月四日頒布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二條,並增修第三條之一,針對農民資格、經營計畫書格式加以規範,九月十七日農委會邀全國各縣市政府訂定執行細則,二十四日函送討論的會議紀錄給各縣市政府,雖然尚未公告,但農委會修正法規比宜蘭自訂的還嚴格。

楊文全說,為了避免等待中央公佈執行細則時間過長,宜縣府先依照會議紀錄內容,修正「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根據中央法令落實審查,兩週後預告修正草案,邀集各界提供意見,一個月後公佈施行,如果修正期間中央法規已上路,將停止修正,直接採用中央法規審查。

縣版條文修正內容,詳列農民資格證明文件,農舍興建申請人,必須檢附兩年內農業生產佐證資料,經營計畫書依照中央規定,要檢附兩年現況經營照片,現場會勘會邀請專家學者協助認定。

此外,農舍用地最大面積限制則予刪除,原條文規定不得超過一千平方公尺,改依照建築管理辦法取消限制,建築物屋頂突出物及農舍用地設置圍牆的規定,一併按照建築法規辦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