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調味粉未標示 老四川喊冤
2015/08/02 20:56
〔記者林近/桃園報導〕飲料、火鍋、咖啡新標示7月31日上路,桃園市府衛生局昨天抽查40家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和火鍋店,有14家店未依規定標示,將罰3萬元至300萬元;另外,老四川火鍋使用調味粉卻未標示,涉及標示不實。
老四川發言人吳明翰喊冤說,法規上路前曾詢問相關單位標示問題,當時人員表示,若是以食材熬製成的湯頭,不須標示調味料,所以才未標示調味料,沒想到現在又說連調味料都要標示,讓人無所適從;他強調,衛生局僅要求限期改善,並未罰款。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代理科長關百娟說,新法上路後,火鍋店必須完整標示湯底成分,老四川的湯底包括豬大骨、雞骨、多種中藥材、蔬菜以及康寶炒手調味料製成,卻唯獨未標示康寶炒手調味料,涉及標示不實,將約談業者說明,要求限期改善,可罰4萬元至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