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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採訪遭留置 學者痛批:警方執法過當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帶頭衝進教育部的並不是記者而是學生,記者只是為了全民「知的權利」才會一同進入拍攝畫面。(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帶頭衝進教育部的並不是記者而是學生,記者只是為了全民「知的權利」才會一同進入拍攝畫面。(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15/07/24 14:58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教育部強推黑箱微調課綱,部長吳思華對於學生訴求始終沒具體回應,引起學生不滿昨深夜翻牆衝進教育部,警方卻留置本報及其他2位記者,並不准其對外聯繫,漠視人身權利。對此學者痛批,媒體是中立角色,進入採訪還能幫忙蒐證,卻被阻卻,警方執法過當。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帶頭衝進教育部的並不是記者而是學生,記者只是為了全民「知的權利」才會一同進入拍攝畫面,雖有侵入住宅的疑慮,但是法律授與記者採訪權利,警方出手阻卻有違法的問題。

陳志龍說,就算教育部要告侵入住宅,警方有蒐證工具,可以蒐證後就請記者離去,為何還要刻意留置,這並不合理;警察進入教育部驅趕學生,與媒體進入採訪性質相似,都不是主動要侵入教育部,為什麼記者就是違法?;媒體是中立角色,進入採訪拍照甚至可以幫教育部和警方蒐證,但警方卻阻卻記者,執法確實過當。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則表示,記者為了採訪進入教育部,遭到警方人身拘束,警方是用哪個法條?依照採訪及觸法的比例原則,警察應該請記者出去,置留並不合理。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則表示,記者為了採訪進入教育部,遭到警方人身拘束,警方是用哪個法條?依照採訪及觸法的比例原則,警察應該請記者出去,置留並不合理。
(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則表示,記者為了採訪進入教育部,遭到警方人身拘束,警方是用哪個法條?依照採訪及觸法的比例原則,警察應該請記者出去,置留並不合理。 (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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