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活動工作人員 可提前參加勞保
2015/07/08 12:35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明年總統、立委選舉想早點起跑的候選人,現在競選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可在選舉活動開始前就先加勞保了。
勞動部今天表示,因應明年初總統與立委選舉,為保障擬登記參選人競選辦事處所僱用的工作人員權益,放寬擬參選人可以檢附監察院核發之「政治獻金開戶許可函」等文件影本,向勞保局申請成立投保單位,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其中正副總統擬參選人得自目前任期屆滿前1年起;立法委員得自目前任期屆滿前10個月起辦理。
勞動部指出,這些從事競選活動工作人員參加勞(就)保,原應檢附公職候選人「受理登記為候選人之公文」等證明文件,但因考量各參選人可能提前僱用工作人員展開掃街、拜票等選舉活動,為避免發生職災時勞工權益受損,因此放寬擬參選人可以監察院核發之「政治獻金開戶許可函」等文件影本為其競選工作人員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
而未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者,在向選委會登記為候選人後,亦可檢附選委會「受理登記為候選人之公文」等文件影本為競選工作人員辦理加保手續。
此外,為避免僱傭關係難以釐清,公職擬參選人不得為其配偶、直系血親尊(卑)親屬、二親等內血親及姻親申報加保,勞動部也呼籲,為避免競選工作人員因未加保發生職災事故,衍生各種責任歸屬問題,各公職擬參選人可經由前述開立政治獻金專戶方式,為競選辦事處所僱用工作人員辦理參加勞(就)保,以周延保障該等工作人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