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ike撞死人 北市交通局先研擬管理規範
2015/07/06 14:12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台北市萬華區1名14歲少女上月騎乘電動自行車E-Bike,撞死8旬老嫗。台北市交通局長鍾慧諭今天表示,交局將研擬管理規範,速限訂在每小時10至15公里,並再次要求交通部儘速修法,尚未修法前,應將E-Bike比照機車管理。
E-Bike5月初於北市設置租借站前,已陸續在新北市板橋區、鶯歌區設站,供民眾持悠遊卡租借,頗受好評;但民眾屢次反應,許多人危險駕駛,今年3月間,禁止16歲以下民眾使用,並規定戴上安全帽才能上路。
鍾慧諭表示,E-Bike在《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中,以自行車規則管理,但E-Bike時速可達25公里,比一般自行車快,卻無使用年齡限制,人車爭道相當危險,且車輛沒有牌照,難以管理,爭議不斷,交通部若不修法,就要以機車規範管理,不能騎上人行道,騎乘者要考照,並戴上安全帽。
上月27日,1名14歲少女租借E-Bike,上路後撞死8旬老嫗,被依過失傷害致死罪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