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財改案 朝野附帶決議通過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立法院交委會審查高鐵財改案,除綠委葉宜津聲明反對外,其餘朝野立委都有條件贊成,卻發生交通部交委會議事人員未通知交通部的財改A、B方案送到程序委員會,所以今天僅否決舊版財改案,實質上新版財改案仍未討論。
且獎參條列未修,財改新案形同違法,僅完成舊案不同意結論,最後通過附帶決議,同意高鐵新版財改案,且票價降價仍未具文,形同「延長特許期但未降價」,已損及消費者權益。
立院決議,主決議否定上次前部長葉匡時所提的舊版財改案,另提附帶決議,修改獎參條例、修正立院先前不准政府投資高鐵的決議,另也列入原始股東減資6成、高鐵由政府增資300億,並建立票價平穩機制,未來票價調整均要送立法院備查,附帶決議送院會備查,交通部官員認為,已經形式上獲交委會通過。
不過立委助理私下質疑,上次送的是延長40年的財改案,今天只是否決此案,35年的新案因為沒送,形式上仍未通過此案,僅由立委以附帶決議方式通過,恐怕創下惡例,應該在短期盡快再送交委會一次補正,以免未來生爭議。
交通部官員認為,議事過程雖有瑕疵,但附帶決議已過,視同立院交委會同意,將盡快進行高鐵財改案。但交通部長陳建宇則緩頰,對於財改朝野已有共識,將盡快送獎參條例修正案,最快年底降價。
高鐵公司董事長劉維琪則表示,交通部認定延長35年特許期的財改新案已過,8月將換約並召開臨時股東會後,啟動票價調整案,最快年底或明年初票價調降到北高1490元。
不過立委林國正表示,交委會主決議未提到降價,他所提的1430方案也沒列入主決議,交通部疏忽導致議事錯誤,明顯藐視立委職權,還得要立委量身訂做出附帶決議替交通部解套,交通部為了通過財改案就胡亂不顧程序,損害消費者權益,將進行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