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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公寓大廈 設管委會不到2成

2015/04/19 23:59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自民國八十四年六月公布施行以來,新北市領有使用執照的公寓大廈高達六萬四千七百七十八棟,但管委會報備數只有七千九百五十八件,不到兩成,對消防安檢業務執行相當不便;消防局清查、過濾,篩選出兩百四十一棟大樓,列為今年完成消防安全檢修申報的目標,工務局表示,將會配合積極輔導設立管委會。

消防局火災預防科科長黃弟勝指出,兩百四十一棟大樓分為兩類:第一種是十一層樓以上的大廈,第二種是十一層樓以下,但騎樓長期有大量機車,影響逃生動線,或屋頂平台及安全門堵塞,或頂樓加蓋違章的高風險大樓,經統計十一層樓以上有六十四棟、高風險大樓有一百七十七棟。

黃弟勝說,消防安檢的重點包括,地下室停車超過一定面積須有自動泡沫滅火設備、十一層樓以上建物必須有自動灑水系統、室內樓梯間的消防栓、梯間的排煙設備等重點;改善這些設備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因此也影響部分大樓成立管委會的意願,藉此規避責任、罰金。

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長陳德儒表示,消防局所提的兩百四十一棟大樓已列入今年輔導成立管委會的對象,今年已在板橋、深坑舉辦過兩場說明會說明相關法令規定,也邀請消防局各區大隊說明公寓大廈消防設備檢修申報的重要性及執行作法,未來將陸續在蘆洲、八里、三重等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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