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安檢 業外還兼宣導成立管委會
2015/04/19 23:55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消防局執行公寓大廈消防安檢業務,碰到沒有管委會的社區相當費時吃力,常得向住戶遊說、說明管委會成立的流程,安檢員乾脆自行設計說明書,消防局後來也特別印製「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相關作業」宣傳單,市議員李倩萍指出,市府有專責單位輔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應該檢討分工,不該讓消防員擔任太多業外的責任。
消防局火災預防科科長黃弟勝解釋,消防局安檢小組負責查察各類場所的消防安全設備,包括一般大樓公共設施的消防設施,若大樓沒有管委會,一旦設備故障,限期改善通知單要一一開給住戶,若大樓有一百戶,得開一百張;改善期屆滿未改善,舉發單要開一百張,裁罰金額要一百戶均攤,對執行安檢的同仁造成很大的困擾;就算安檢落實了,一旦發生意外,消防設備若有疑慮,安檢人員同樣會面臨司法調查。
因此,對沒有管委會的公寓大廈住戶開單,常會接到民眾投訴抱怨,也會有民意代表來關心,安檢人員只好耐心遊說、勸說成立管委會,還要說明成立流程,有些人乾脆自行設計說明單提供,進來才由消防局統一製作宣導單張;黃弟勝強調,成立管委會不是消防局的目的,主要是希望盡速促成設立,讓消防安檢順利推動。
李倩萍指出,消防人員的勤務繁重,行政業務也一堆,安檢人員遇到管委會成立的問題,工務局應該積極提供協助,而不是由安檢人員來負責說明;她認為,消防局與工務局的分工應該要檢討。
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科長陳德儒說,相關法令對於沒有成立管委會並沒有罰則,公部門只能輔導協助成立;若有消防安全考量,急需設置管委會的大樓,會結合民政局里長系統及消防局消防安檢巡查,邀集住戶舉辦說明會,安排人員說明管委會設置的必要與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