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摻工業用碳酸鎂 食藥署勒令週四午夜前全清空
2015/04/01 17:15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黑心商人在食品中摻入工業級碳酸鎂,食品藥物管理署下午指出,清查後發現有16縣市內的171家下游業者有使用到、約25項產品;食藥署表示,週四午夜24時必須全部下架,否則最高開罰300萬元。
到今天中午止,各縣市衛生局共出動72人次稽查下游業者,要求下架回收共25項產品,如蒸肉粉、食用六號紅、食用七號紅、高級胡椒粉及胡椒粉約106公斤;而台中市衛生局在誼興公司現場封存非食品級碳酸鎂425公斤。
區管中心中區代理主任劉芳銘表示,使用非食品級「碳酸鎂」在食品中,可處6萬元到2億元罰款,還能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千萬以下罰金。
詳細的違規商品項目,可到食藥署網站食藥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