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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助窮人辦喪事 善願愛心協會被指違法

善願愛心協會會長郭志祥站在多年來所協助下葬的卷宗前,出示與政府部門往來公文,大嘆世代變了,帶頭做好事、不賺錢,卻違法。(記者陳炳宏攝)

善願愛心協會會長郭志祥站在多年來所協助下葬的卷宗前,出示與政府部門往來公文,大嘆世代變了,帶頭做好事、不賺錢,卻違法。(記者陳炳宏攝)

2015/01/13 12:28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幫助窮人辦理免費喪事是一樁好事,但這樣的善行義舉卻是違法,1月5日早上內政部承辦人員電話中明確表示「除非修法,否則幫助窮人免費下葬就是違法」,善願愛心協會會長郭志祥表示,從民國90年開始善行至今,14年來已經完成1945件,都是由志工親自繳錢,並不收捐款,從往生到安葬,幾乎都由志工包辦,費用較市價便宜甚多,且每一塊錢都清楚,並無營利,為何還要依殯葬業管理法來列管。

郭志祥表示,回內政部公文函中,主張協助弱勢家庭辦理免費喪事是自由權利義務,是受到憲法第22、23條保障,承辦人員表達不予回復公文,同時竟問憲法22、23條內容是什麼,令人感到相當錯愕。

免費替弱勢家庭辦理喪葬服務已達1945件的善願愛心協會如今卻要為捍衛社會核心基本價值奮鬥,令人遺憾與難過,郭志祥並出示「免費下葬窮人」適法性之往來公文。

102年初,台北市殯葬處向郭志祥表示,因為有多人檢舉,「善願愛心協會」違反殯葬業管理條例中的第42條第5項規定及該條例第23條第一項,違者以該條例第84條相關規定處罰,除勒令停業外,按次罰款6到30萬元,郭志祥無奈地說,如果按件開罰,總共要罰1億1600多萬,那我直接宣布破產好了。

郭志祥強調,從小受學校教育,就是要做好事幫助別人,現在卻被內政部民政司質疑三次:「你認為你幫窮人免費下葬合法嗎?」郭志祥說,目前服務範圍從彰化縣以北到基隆,台大、馬偕等各大醫院,台北市社會局、世界展望會、慈濟功德會、家扶基金會等慈善機關,均會轉介案例,那這些團體不就都成共犯。

郭志祥說,有時會參與接遺體工作,所以需要台北市殯葬處提供IC卡,希望政府高抬貴手,幫幫社會上弱勢族群。

郭志祥表示,目前志工每週日會在中山女中與台中豐樂公園集合,一起訪貧或進行免費幫窮人下葬,目前累積志工人次已超過7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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