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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聯記者會批吳茂昆 東華校長聲明

吳茂昆強調,薪資是經過正當程序核定,「如果多數同仁認為我坐領高薪,與同仁搶食獎勵金,甚至造成校務基金的沈重負擔,我願意立即辭去校長一職。」。(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吳茂昆強調,薪資是經過正當程序核定,「如果多數同仁認為我坐領高薪,與同仁搶食獎勵金,甚至造成校務基金的沈重負擔,我願意立即辭去校長一職。」。(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4/12/29 14:36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連同國立東華大學教授王純娟等多位教師,今天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抗議校長吳茂昆「假借職權」溢領教師獎助金掏空校務基金,還包庇校內「權貴」教師在外兼職沒有懲處,升等及人事案黑箱操控。

全教聯發出新聞稿指稱,僅吳茂昆校長一人,就已經吞食將近十分之一的教師獎金,讓自己年薪幾達500萬元「比行政院長多」,掏空校務基金。

此外也指控吳校長包庇親信違法兼職,包括年初被彈劾的化學系教授戴達夫,擔任系主任時兼任建設公司董事,只罰「一年內不得再外間職兼課」、幼教系主任石明英違法兼任遠雄悅來飯店董事,均毫無懲處;而教師升等、主管遴選也由少數人黑箱操控。

全教總也要求教育部組專案小組徹查東華大學弊端,要求吳茂昆校長請辭下台。

對此,東華大學主秘劉瑩三說,以吳茂昆校長具有諾貝爾獎被提名人資格,為延攬人才,在吳茂昆任職校長前,就已延聘為講座教授,獎勵金5萬元;而在在前校長黃文樞任內也訂出頂尖人才獎勵金,每月25萬元,而吳茂昆101年就任東華校長後,發給頂尖人才獎勵金25萬元,但因講座教授已領獎勵金5萬元,因此頂尖人才獎勵金實發20萬元,加總仍為25萬元,並未溢領。

劉瑩三也說,依監察院調查報告,吳茂昆101年年薪450萬元,102年則是464萬元,分別只佔校務基金的0.1886%、0.1921%,比例還不到0.2%,何有掏空校產這麼嚴重。

吳茂昆昨也透過校方發出個人聲明。吳茂昆說,願意主動向學校審查單位申請撤銷「講座教授」的身份;另外,吳茂昆也強調,薪資是經過正當程序核定,「如果多數同仁認為我坐領高薪,與同仁搶食獎勵金,甚至造成校務基金的沈重負擔,我願意立即辭去校長一職。」

吳茂昆聲明全文:

校長聲明

針對近來,接二連三有關溢領案,以及校長濫權的指控,我個人完全無法接受,希望教育部儘快調查處理。但這些指控不僅對我個人,包括學校都已經造成傷害,身為東華大學校長,我有必要向大家說明。

讓我先簡述這些指控的重點,其中,監院調查報告認為我擔任講座教授,但未履行東華大學講座設置辦法所訂立的講座教授授課的義務,又支領學校頂尖人才獎勵金,違反同辦法不得領取相同性質補助的相關規定,應歸還溢領款項。此外,還有人陳情指控我以行政加簽聘任兩位副校長,違法失職,而我本人則坐領高薪,造成校務基金虧損。

加上之前幾位教師於全教總指控我,在校內擅行白色恐怖黑箱統治,讓異議者噤聲。不但如此,他們又繼續指控我以校長職權之便,違法搶食原屬教師方得以參與分配的獎勵金,溢領薪給達年薪300萬,校務行政弊端叢生,因此要我應該知所進退。

事實上,這些指控已經困擾我跟大家很久了,我現在站出來說明,我希望,這不僅僅是釐清關於我個人名譽及社會觀感的問題,而更有助於制度的討論與建立。

首先,針對溢領部分,我必須說明,東華大學是在100年12月聘我為講座教授,聘期為101年1月23日到104年1月22日止,每月領取講座教授獎助金5萬元,而我是101年2月1日才正式就任校長,因此受聘講座教授絕對不是我上任後,所謂以校長職權之便,為自己加薪自肥的舉措。

至於我擔任校長之後的薪資加給,主要是經過學校學術獎助評審委員會(以下稱獎審會)的程序,認定我過去在科學界的研究成績,而給予頂尖人才25點,也就是25萬元的獎勵,但為考慮到是否與講座獎助5萬元重複領取,因此已先行扣除5個點數,所以實際核定頂尖獎勵為20點。

按理說,獎審會一開始就已扣除了我原本應得的5個點數,也就是說,我雖然有「講座教授」的獎助,其實是從頂尖獎勵扣下來的,因此根本沒有監院調查報告所指,溢領一百七十萬的問題。更何況,這些核定都不是我所決定的,我完全處於被動的角色,所謂詐領、溢領,不但子虛烏有,更是對我人格最大的侮辱。

當然,問題的關鍵如果是出在「講座教授」的名義,監院報告認定我因為沒有授課,所以未履行講座教授義務,雖然依教育部規定校長本來無須授課,且無專任教授應負的基本授課時數義務,而我自上任開始,就帶領同仁規劃各類研究計劃,但我也願意主動向學校審查單位申請撤銷「講座教授」的身份,正本清源的解決問題。

我認為,有關我濫用職權、溢領獎助金的指控,並非事實,我自認擔任校長以來,絕無違法失職,我的薪資所得也是經過正當程序核定,如果多數同仁認為我坐領高薪,與同仁搶食獎勵金,甚至造成校務基金的沈重負擔,我願意立即辭去校長一職。

其次,針對教師升等部分,我必須重申,教師升等是經由教評會三級三審程序,絕非校長一人所能操控,況且其中有任何問題,教師個人都可循相關途徑救濟,甚至透過各種管道發佈訊息、指控學校,何來噤聲之有?

我一再強調,涉及到升等制度的整體改善問題,才是作為校長應該著力的重點,事實上,我們已經和教師會及相關單位,一起努力推動多元升等方案的具體實踐。因此,幾位教師不斷指控我黑箱治校,我完全無法接受,也期待教育部針對這些指控儘快調查,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以上我的聲明,希望有助釐清相關疑慮,但我知道指控不會到此為止,我僅期待,這些不實的指控不會被無限上綱的誇大與發酵,更不會影響我們對校務的推動,以及東華的整體形象,而讓我們辛苦經營校務的努力,毀於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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