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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國際會展中心開發案更一審敗訴 鄉林將上訴到底

台中國際會展中心原址是知名景點秋紅谷,開挖地基留下的大洞變成滯洪池。(資料照,記者張菁雅攝)

台中國際會展中心原址是知名景點秋紅谷,開挖地基留下的大洞變成滯洪池。(資料照,記者張菁雅攝)

2014/11/19 18:51

〔記者陳品竹/台中報導〕針對「台中國際會展中心開發案」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一審的判決,判決鄉林從勝訴變敗訴,鄉林集團國際開發團隊19日發表聲明指出,因市政府片面終止合約,造成現在台中市民、台中市政府、開發團隊三輸局面,開發團隊對更一審判決將上訴到底,維護自身權益。

聲明書指出「台中國際會展中心開發案」合約,鄉林集團代表國際開發團隊向法院提出「確認合約存在」之主張。該案經原二審法院判決鄉林集團勝訴,其中最主要的理由即在於依合約內容,該開發案的施工期限應扣除相關行政作業審查及不可歸責於鄉林集團事由所生之期間,但市政府終止合約時,未扣除上開期間,因此判決台中市政府的終止合約無效。

但台中市政府在本案的二審中敗訴,後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案經最高法院判決發回高院台中分院更審。在更一審的過程中,台中會展中心國際開發團隊聲請法庭調查證據包括:一、原台中會展中心土地在開發前遭佔用,市政府在未點交土地的情況下,影響規劃設計開發時程。二、開發團隊曾向台中市政府提出會展中心變更設計申請,依建築法有六個月審查時間,依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開發案」合約,這段時間不得計入開發時程。但更一審法官並未對開發團隊所提出聲請內容進行調查。

鄉林集團與國際會展菁英所組成的專業團隊表示,台中國際會展中心若能依原計畫執行,每年將可創造500億元以上商機,同時帶動週邊的餐飲、交通、住宿、商務等各項需求,每年為台中市挹注5億元以上稅收,並提供4000個工作機會,鄉林集團國際開發團隊仍一本初衷,願盡一切努力,繼續完成台中國際會展中心開發計畫,希望創造市民、台中市政府及鄉林國際開發團隊間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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