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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電塔空拍地下工廠 屏縣聯合稽察開罰

屏東縣政府稽查小組,今天前往萬丹鄉稽查1處回收工業用油地下工廠。(記者邱芷柔攝)

屏東縣政府稽查小組,今天前往萬丹鄉稽查1處回收工業用油地下工廠。(記者邱芷柔攝)

2014/10/22 15:11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稽查小組,今天前往萬丹鄉稽查1處回收工業用油地下工廠,環保局稽查科長余東壁表示,稽查小組兩度前往該廠稽查,第1次沒有人應門,第2次稽查人員爬上電塔、使用空拍機拍照蒐証,經查發現該廠違反區域計畫、廢棄物清理法,業者涉及相關刑責,今日蒐證資料備齊後,將依法送辦。

佔2分地的工廠,除了擺放油桶、運送槽、儲存槽,還有1輛運油的油罐車,廠區內飄散刺鼻油味,附近農民也向現場媒體抱怨,這處地下油廠經常飄出刺鼻異味,廢油還曾流到他的農田裡,造成附近空氣及土地污染。

國產署、第七河川局、保三總隊、城鄉發展處和屏東警方,今天上午由環保局率隊聯合稽察,除了現場蒐證並要求業者說明該廠油品來源及流向。

業者邱美慧出示文件表示, 她在高雄經營合法清除業,1年前向朋友借用該地暫放油桶,回收汽、機車機油,在廠內靜置分離後,將較優質油品賣給鍋爐業使用,劣質油則轉送處理廠,沒有將油品賣給任何食用油廠。

余東壁表示,這處工廠位於河川地上農牧用地,依違反區域計畫法可裁罰6至30萬元,部份土地還可能有竊佔問題,將由國產署帶回釐清,另工廠內環境雜亂,現場可見排放廢油污染環境,將依1至5年刑責,併科最高300萬元的廢清法送辦。

業者回收汽、機車機油,在廠內靜置分離後,將較優質油品賣給鍋爐業使用,劣質油則轉送處理廠。(記者邱芷柔攝)

業者回收汽、機車機油,在廠內靜置分離後,將較優質油品賣給鍋爐業使用,劣質油則轉送處理廠。(記者邱芷柔攝)

工廠內除了擺放油桶、運送槽、儲存槽外,還有1輛運油的油罐車,廠區內飄散刺鼻油味。(記者邱芷柔攝)

工廠內除了擺放油桶、運送槽、儲存槽外,還有1輛運油的油罐車,廠區內飄散刺鼻油味。(記者邱芷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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