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苗栗縣長圈選校長 全教總批違法
2014/09/02 10:11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中小學才開學,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早上舉行記者會,對於金門、苗栗等縣由縣長圈選校長,直批兩縣已違法,要求教育部國教署確實依法行政,停止官官相護。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直批,國民教育法明確規定,中小學校長應由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組織的遴用委員會遴選,亦即不應該是提出數位候選人,而由縣長作最後決定,因此苗栗雖然訂有自治條例,但與中央法律牴觸應無效。
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則表示,國教法已實施15年,由縣長圈選已變成官派,希望下學年能儘快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