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被罰450萬 也宣告「轉置作業完成」
2014/07/30 11:31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一封信寄件烏龍,代價是450萬元,結局是遠通電收過關。
遠通電進行收費員轉置不力,21日被判定違約,並被給予一週「違約改善期」,28日到期,經過兩天重複檢核,高公局早上宣布,遠通出現寄件錯誤,將開始日罰50萬,並回溯21日,不過,因為昨天遠通已緊急補件再寄,僅罰9天共450萬,遠通電收也宣告「轉置作業終於完成」。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說,遠通上週寄出的任用通知書補件信件給一名前田寮收費站收費員,以及一名前岡山收費站收費員,由於兩人同名同姓,竟然誤將兩封信都寄給住在岡山的這名收費員,以至住在田寮的收費員沒收到。
吳木富說,週一遠通寄送轉置資料到高公局,高公局立即發現這個錯誤,並通知遠通,遠通在昨天已經重新寄發補件通知書給田寮這個收費員,因此違約總計9天,要依合約罰450萬。
遠通電收發言陳世莉說,確實是內部人員寄件疏失,強調遠通在整個轉置作業已經盡力,早在5月提供兩百多個無門檻必錄取職缺時已經達成法律上的要求,嚴格來說轉置5月已完成,剩下來是細節的缺失改善。
陳世莉說,從今天開始,收費員轉置工作已經百分之百完成。
收費員自救會會長林碧煌說,表面上是遠通被罰450萬,其實是高公局對遠通「重重拿起輕輕放下」,遠通自此轉置過關,收費員當然非常不服氣,將提起集體訴訟並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請調解,11月也將重上國道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