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公積金 油電雙漲衝擊減
2016/05/04 06:00
消基會前董座︰該繳的先吐出來
〔記者林筑涵/台北報導〕民營電廠竟然從未依法提列「用戶公積金」,廿年來積欠金額估逾一五○億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前董事長謝天仁律師表示,依照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追討用戶公積金是可確定的,至於如何運用還需要釐清;簡單來說,至少這些民營電廠需要還錢,不曾提列的都應提列,該繳的先吐出來,再討論下一步該如何做。
謝天仁說,民營電廠這類民營公用事業利潤過高,當中未負的責任存在兩個面向。第一,民營公用事業監督條例立意良善,但政府放空,都沒有執行,造成民眾「看得到吃不到」。
第二,民營公用事業並沒有盡到企業責任。謝天仁認為,企業責任除社會服務外,還包含經濟面責任,回饋消費者就是一項,不能將成本轉嫁民眾後,超額盈餘卻沒有回饋,民營公用事業連最直接、基本的面向都沒有做到。
謝天仁批評,台電虧損應屬台電本身的事,但民營九家電廠基本上每年獲利都不得了,超額的部分都應照實吐出還給民眾;另外,民營電廠從未提列用戶公積金,而政府居然也坐視不管,謝天仁直言,若政府落實收取,此公積金可拿來平穩電價,民生物資波動或是過大漲幅或許都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