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社會人格 傷人不會愧疚
2015/05/31 06:00
〔記者吳亮儀、陳鳳麗/綜合報導〕龔重安對劉姓女童割喉致死,震驚社會,他自稱失業壓力大、幻聽,還以殺雞來比喻殺童犯行,外界認為龔嫌精神狀態不佳、有反社會人格,精神科醫師認為仍待進一步評估、鑑定。
精神科專科醫師楊聰財表示,在臨床上幻聽有很多種狀況,的確也有患者聽到「攻擊別人」的幻聽、導致患者傷害別人,「但是這名嫌犯究竟是不是拿幻聽當藉口、藉以推託,還需要醫師診斷才能判定。」
楊聰財說,造成幻聽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吸毒、嚴重睡眠障礙、極度躁鬱、嚴重思覺失調,甚至腦部傷害都有可能造成幻聽,但龔嫌是否真有幻聽?且幻聽是否嚴重到要殺害女童?這些沒有診斷都無法得知,也很有可能是嫌犯的推託之辭。
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周煌智表示,龔嫌的行為是很明顯的「反社會行為」,但是否有「反社會人格」還要經過長時間的臨床診斷才能得知,就算有反社會人格,龔嫌也無法以此理由脫罪。
他說,「反社會人格」是長時間形成的,有反社會人格的人不一定會做出反社會行為,因此除非長時間觀察和約談,否則幾乎無法察覺。
哈佛大學醫學院知名臨床精神病學專家瑪莎.史圖特博士(Martha Stout Ph.D.)著作《四%的人毫無良知,我該怎麼辦?》書中提到,若有人長期傷害別人,卻毫不在意或裝可憐企圖求原諒,就很有可能是反社會人格。
衛福部草屯療養院精神科醫師沈政男認為,通常有「反社會人格」者,小時候就可看出端倪,例如會有虐待小動物、說謊、逃學、打架等品行障礙徵兆,而十八歲以後,則易與人發生衝突,衝突的反應也很激烈,傷害到別人時,不會感到愧疚、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