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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洩密// 張顯耀不起訴 王郁琦辭官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國安洩密案,台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處分,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不能認同,宣布請辭負責。(記者簡榮豐攝)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國安洩密案,台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處分,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不能認同,宣布請辭負責。(記者簡榮豐攝)

2015/02/11 06:00

〔記者錢利忠、彭顯鈞/台北報導〕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案,台北地檢署偵查五個多月,密訊國安局前局長蔡得勝、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及陸委會各處處長等人,比對國安監聽譯文後查無實證,認為無法僅憑王郁琦聽到的「傳聞」,推論張顯耀涉案,昨將張顯耀及其秘書張素玲、被指控傳遞情資給中方的張姓台商等三人不起訴。

王痛斥:資料都可送陸方?

指控張顯耀洩密的王郁琦昨為此召開記者會請辭,指北檢對於陸委會鑑定的結果皆認為不是機密,「那以後這些不是機密的資料都可以整箱打包給陸方?」王說,檢方認為張顯耀沒違法非常奇怪,變成一種「不起訴的洩密」。

據了解,王郁琦出庭作證時,指此案是某台商提醒:「張顯耀與中國官員走得很近,未來可能會出事」,但承辦檢察官陳舒怡當庭詢問爆料台商的身分、場合及時間,王郁琦卻語焉不詳,連台商身分都說不清楚。

檢方調閱陸委會相關文件及會議資料,先後傳喚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企劃處長胡愛玲、法政處長葉寧等人作證,並比對監聽譯文,認定張顯耀揭露的消息無關談判機密,內容僅屬一般庶務事項。

國安官員作證 指張未洩密

檢方也傳喚時任國安局長蔡得勝,蔡證稱,擔任國安局長五年多來,對張顯耀等人與中國人士交往的情形有持續性關注,得到的情資只有國安監聽譯文,任內若偵辦間諜案都會呈報,但沒發現張顯耀涉案。國安會前兩任秘書長袁健生、胡為真、國安會前副秘書長鄧振中也說,看不出張顯耀與中國人士有異常往來。

檢方勘查國安監聽譯文,認為情治單位未直接對張顯耀掛線,而是類似特偵組偵辦司法關說案期間,「拿A案監聽B案」的方式進行監聽,且調查局國安站依監聽譯文移送將近二十大項犯罪事實,都不符移送司法調查的標準,經細查譯文內容,沒發現洩密情事。

檢方指出,相關被告已遭監聽多年,政府單位對他們與中國人士互動模式及傳遞訊息,知之甚詳,通訊監察內容均按月函報,且在國安系統逐級向上陳核,但相關簽呈或條箋均未有加註任何意見,亦未曾表示監聽到危及國家安全的情報,顯示張顯耀等人所為,應無危及國家利益及安全。

檢比對監聽譯文 皆非機密

張顯耀被控從一○一年六月至一○三年二月間,透過秘書張素玲等人,以簡訊、電話及電子郵件,洩漏我國參與兩岸會議、出訪中國或降低中國籍配偶申請身分證年限、張顯耀自己的人事任命案等秘密事項給張姓台商,再輾轉交給中國國台辦等單位。

檢方偵辦期間除張顯耀主動說明一次,曾傳喚張顯耀三次,搜索張的住處,訊後限制住居,但均免保請回,檢方也傳喚被控傳遞機密文件的張姓台商,他未到案,不過檢方過濾通聯譯文,沒有談及國家機密,因此一併不起訴。

全案起於,行政院於去年八月十六日發布張顯耀因家庭因素請辭獲准,張顯耀隔天卻表示是「被請辭」,王郁琦對外指因張「有工作上疑點」恐涉危及國家安全,才要他去職。張被檢調列為洩密案被告偵辦,外界一度認為張是「共諜」,當時也引發兩岸關係緊張。

對於請辭,王郁琦表示,已向馬英九總統與毛治國院長報告,至於是否接受慰留,王郁琦則說,「沒什麼慰留不慰留的」!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國安洩密案,台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處分,張顯耀感謝洗雪沉冤。(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涉國安洩密案,台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處分,張顯耀感謝洗雪沉冤。(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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