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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應充有羈押必要 彰檢提抗告

抗告可能流程圖

抗告可能流程圖

2015/01/31 06:00

〔記者顏宏駿、楊政郡、劉曉欣/綜合報導〕頂新製油前董事長魏應充日前以一億元獲得交保,彰化地檢署昨天向台中高分院提出抗告,除魏應充外,還有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頂新製油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越南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共四名被告,台中高分院立即分案,將盡速做出裁定。

台中高分院立即分案 將盡速做出裁定

彰化地檢署認為,魏應充財力雄厚,一億元交保金對他並無約束力,他與陳茂嘉、常梅峯、楊振益具有共同利害關係,隨案件的審理和閱證展開,被告說詞與之前偵查階段供詞,悖離程度越來越大,說詞相互依附,可見逃亡和勾串證人的疑慮未消失,仍有羈押之必要。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指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先前裁定羈押的理由並未消滅,改以具保、限制出境等手段,仍無法降低被告逃亡、勾串共犯的風險。

另,魏應充等人已被多個地檢署提起公訴,求處最重之刑度,其海內外資金雄厚,具有逃亡的動機與能力,有續押之必要。

原要傳喚10證人只問5人 都是被告下屬

檢方的抗告書還提及,之前審理是針對陳茂嘉越南訪廠情節,原本傳喚十名證人,但只詰問五名,這些證人都是被告的下屬,難以避免串證,將影響案件事實調查與發現。

隨著案件的審理和調查閱證,因被告間有共同利害關係,庭上說詞也越來越悖離偵查時的供詞,例如楊振益偵查中說他的油脂來源不明都做成飼料油,為提供給頂新才做不實檢驗報告,如今楊振益翻供,說他的油可以食用。陳茂嘉也附和說,楊振益的油算衛生。

但起訴前,越南工商部的調查報告證實大幸福的油品,僅能供飼料油使用,顯見楊振益與陳茂嘉已開始套招。

檢方強調,本案具有高度公共利益,是社會所矚目的案件,被告串證狀況確已發生,羈押手段仍有必要性,因此請求撤銷原裁定,做更為適當合法之裁定。

抗告書昨日下午送到彰化地院,彰化地院五點轉呈台中高分院,該院立即分案。院方表示案子交給承審法官,將盡速完成閱卷及裁定。

4被告交保恐串證 法界︰延押或有可能

彰化縣一名執業律師看完檢方的抗告書,認為抗告有成功機會,因為交保的四名被告,利害一致,串證似乎已然成形,高分院若支持這種看法,對交保被告不利。

該名律師表示,交保的基礎必須根據當初羈押理由,此案是因證人勾串及逃亡之虞才進行羈押,抗告成功與高院法官是否認同串證、逃亡的可能性消滅。傳喚的十名證人只詰問五名就召開延押庭,是否有審理瑕疵,必須釐清,若少問其他五名,對案件有相當影響力,發回更裁的機率就很高。

他表示,從這份抗告書可發現檢方很用心去說服高院法官,因為被告串證是本案發回更裁的關鍵。至於魏應充是否因為財力雄厚就會逃亡,要說服高院法官有其難度,畢竟魏若逃亡,頂新集團就可能一蹶不振,甚至波及中國事業。

彰檢抗告理由簡表

彰檢抗告理由簡表

魏應充等4被告

魏應充等4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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