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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防官洩密中國 更一審仍判無期

蔣福仲。(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蔣福仲。(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5/01/15 06:00

〔記者項程鎮、楊國文/台北報導〕空軍北部區域作戰指揮管制中心上尉攔截管制官蔣福仲,被控將我方航管等重要機密,交給在中國經商的叔叔,資料落入共軍手中,叔叔獲中國獎金卅六萬餘元,轉交蔣十三萬餘元,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依陸海空軍刑法第十七條「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等罪,重判蔣無期徒刑,還可上訴。

高院更一審指出,蔣福仲轉交中國的軍事文件,部分資料雖然鑑定不具機密性,但交付文件行為仍構成「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一審軍事法院判蔣無期徒刑,一○二年軍審法修正後,全案移由高院審理,高院一○二年底判蔣無期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昨更一審仍判無期。

蔣福仲辯稱所蒐集資料是在軍中受訓時拿到的文件,用於準備部隊內部考試,至於叔叔給他的錢是長輩給晚輩的饋贈,不是販賣軍事機密所得,但歷審法官皆不採信。

據了解,蔣福仲曾接觸空軍不少重要機密,包括「強網系統」、「安宇計畫」,甚至還有愛國者飛彈攔截參數,軍方及檢調擔心中國軍方和特務機關已取得相關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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