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罰4800萬 郭烈成提刑事罰訴願
2014/10/23 06:00
屏東縣衛生局昨天公佈食安風暴縣內裁罰情形,被罰4800萬元的餿油案主嫌郭烈成,依「行政罰法」第26條「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提出「刑事罰優先」訴願書,該局目前仍在處理中。
另衛生局指出,遭罰300萬的如記食品已與該局達成分期付款,自10月起分12個月繳納,預計明年9月繳完;頂新屏東廠遭罰5千萬,裁處書已於10月20日送達,目前尚未接獲繳納通知。依規定業者須於裁處書送達後30日內繳納,或協議分期付款,如果逾期繳款,衛生局將進行催繳,如逾催繳期限仍未繳納,將依行政執行法移請行政執行署辦理。(記者邱芷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