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預防性下架 最快明年訂原則
2014/10/22 06:00
〔記者謝文華、陳伃軒/台北報導〕油品風暴連環爆,衍生各衛生局要求業者下架的情形不一,衛福部擬邀專家學者及地方衛生局研議訂出「預防性下架」的一致性原則,未來針對有疑慮食品,一旦掌握一定程度違法事證,就可啟動預防性下架處分,最快明年公佈施行。
消基會︰若訂得太嚴等於沒訂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主張,預防性下架原則不能訂得太嚴,例如須檢出危害物質才勒令下架,等於沒訂,且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一條對此早有規範;即若涉及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或涉及製販變質腐敗、摻偽假冒、有毒物等之虞者,得命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指出,各衛生局拿捏鬆緊度不一,擔心事證不足被業者提出國賠,不敢作出處分又怕遭罵罔顧國人健康,因此衛福部將訂定預防性下架通則,讓各衛生局依循。
另一方面,行政院長江宜樺昨答覆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質詢表示,對於不配合稽查食安的地方政府,每年度將公佈地方政府的查緝成績,作為施政績效,讓民眾一目了然,同時地方統籌分配款也會據此做分配。
廖國棟質詢時問及,政府對於無照地下工廠有何具體辦法?江揆表示,政府會全面查緝地下工廠,不能讓其繼續存在,按現行辦法,會將這些工廠列入輔導,予以協助、改善;另設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住家附近的地下工廠。
廖國棟也追問,是否能在第一時間讓地下工廠斷水斷電,阻止工廠繼續生產、賺取黑心錢。江揆表示,依法得先裁罰,才能斷水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