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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官5大錯誤 攻堅警險送命

2014/09/03 06:00

記者邱俊福/特稿

十年前,兩位刑警殉職;十二年前,一位刑警殉職;前天,一位刑警中彈重傷。這三件,都發生在台中,都是警匪槍戰,中彈的都是刑警,他們…都沒有穿防彈衣。

血的教訓,警眷的淚水,似乎都沒能促使台中的刑警提高警覺。

刑事局資深警官認為,前天的警匪槍戰,面對擁槍要犯,現場指揮官不僅「輕敵」且臨場經驗不足,至少犯下五大錯誤,包括「穿防彈衣不落實」、「誘敵變成硬攻」、「未申請霹靂警支援」、「急於建功輕忽安全」、「未採圍困戰術」,而使攻堅刑警身陷險境。

資深警官指出,執行攻堅的標準動作是「申請霹靂小組」,兩人持盾牌在前保護,一人負責破門,指揮官在霹靂小組身後,隨時視狀況作攻堅判斷,其臨場經驗非常重要,也是任務成敗關鍵。

此外,還須部署制高點、外圍監控等第二線人員,最佳戰果是不費一槍一彈;行動時,常用守候或誘敵,趁其出門或開車不備時抓人;若須破門就要迅速,使目標不及反應,且須預防歹徒隔門開槍濫射。

萬一破門時驚動歹徒,且無霹靂小組及防彈盾牌,寧可守住門口,申請支援警力到場攻堅。

台中市這次攻堅對象,主嫌具危險性,既無法誘敵開門,怎能叫未穿防彈衣的張宏彰持鐵鎚破門?未考慮屋內的不確定性,凸顯指揮官輕敵、經驗不足。試想,連基層警員平日的一般巡邏都要穿防彈衣,如今面對擁槍悍徒,反而沒穿防彈衣,真是不可思議。

資深警官回憶,九十四年,警方偵辦大圈仔殺人命案,發現嫌犯車輛停在台中梧棲一所國小附近,警方清查附近公寓,四名沒穿防彈衣、也未帶槍的刑警,竟毫無敵情觀念,大剌剌逐戶探訪,見一房舍大門深鎖,找來屋主,屋主要求派出所制服警員陪同。

沒想到屋主一打開門,歹徒就躲在浴室,見警立即開槍,子彈穿過一名刑警頸部,刑警負傷倒地,向身後的制服警員借槍還擊,歹徒誤認已遭大批警力包圍,開槍自戕而死。

資深警官認為,這起事件也發生在台中,與這次有些雷同,都是過於輕敵,也是鮮血換來的慘痛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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