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檢近日將再傳 張顯耀未排除涉外患罪

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前天到台北地檢署應訊後免保請回。(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前天到台北地檢署應訊後免保請回。(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4/08/27 06:00

〔記者林慶川、錢利忠/台北報導〕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前天到台北地檢署應訊後免保請回,僅限制住居,外界據此推斷,他頂多涉及一般洩密的輕罪;不過,據指出,檢察官當天開庭時並未攤牌,近日將再次傳訊提示犯罪事證,也尚未排除張涉及外患罪。

調查局偵辦張顯耀涉及國安洩密案,上週四指派國安處長陳榮富攜帶案卷至高檢署報請指揮偵辦,閉門會議一個小時後,高檢署未受理此案,僅對外稱,已請調查局補充資料,才能研判構成何罪。

外界質疑,調查局專責偵辦國安洩密案件,近年來,也辦了陸軍少將羅賢哲等重大洩密案,但對於此案的犯罪事實是否適用外患罪責,竟被高檢署「打槍」,十分「掉漆」。

不過,據悉,高檢署當天未受理此案的主因在於,調查局當天帶到高檢署的張顯耀案卷中,有不少內容因有國安疑慮,卷內刻意隱去,檢察官詢問細節時,調查局專案小組成員疑因有所顧忌,無法當下答覆,即使有回答,也語焉不詳,檢方當時無法立即確認是否觸犯外患罪章內的重罪,才要求補充資料後再次開會討論。

因張顯耀除疑涉嚴重的國安洩密外,尚有涉嫌觸犯一審管轄的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調查局事後決定先鞏固一般洩密罪責後,再往上偵辦,也因此,改報請北檢指揮偵辦,目前張尚未排除涉及外患罪嫌。

檢緊盯張言行與動態

此外,張顯耀前天應訊後,獲台北地檢署請回,隨即上政論節目自清,暢談被控國安洩密的心境,檢方擔心張顯耀公布機密,昨早整理相關卷證並召開專案會議,也緊盯張顯耀言行與動態。

張前天應訊時,向檢方留下伏筆,指兩岸事務高層內部運作方式,非單純的「法律」及兩岸問題,而是兩岸政治高度的國家問題,因相信現今台灣的司法,不可能允許有人「隻手遮天」,明白告知檢方,若不明白箇中秘辛,願意坦白向檢察官交代始末。

檢調質疑,此案涉及兩岸談判,張顯耀又是我國兩岸首席談判代表之一,且張顯耀出身國安系統,累積不少應付國安機密經驗,如此經驗老到的談判好手,公開指出「顯然有人在操弄,讓我感觸很深!」顯見全案並不單純。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焦點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