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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顏解套? 江揆自爆事前知修法

2013/06/07 06:00

〔記者邱燕玲、曾韋禎/台北報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法引發爭議後,原本行政院對此案都「保持距離」,迴避回答事前是否知情,但行政院長江宜樺昨天受訪時自爆,會計法修法時,立法門部有詢問行政部門的意見,行政機關因此建議增加但書;同時草擬條文「教職員」寫成「職員」,也是行政部門在謄打過程中漏打的。

政院:只針對教職員但書

江揆上述「自爆內容」代表其事前就知要修法讓顏清標解套。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批說,這證明行政院確實參與修法的過程,但事後明知有錯而不願循正途提出覆議來補救,只會讓人質疑修法只是為了想讓顏清標解套。

行政院方面表示,江揆的確知情,但這部分的修法是立法院朝野提出,政院尊重立院,只有針對教職員除罪化部分建議增加但書。

行政部門謄打漏「教」字

江揆接受訪問時指出,會計法修法時,立法部門有詢問行政部門有無意見,行政部門找了國科會、教育部,針對教職員假發票事件討論,若教職員部分要除罪化,應堅持公款公用和公款私用的區別。

江揆說,教授或研究人員若只是因為報帳方便而誤觸法網,情有可原,但若本來就意圖要用公費買私人用品,「怎麼樣都無法同意」;因此行政部門建議加上最後一段「但書」,說明「若研究經費意圖圖利個人或第三者,不在上述之列」,換句話說,還是要辦,這是行政部門的堅持。

江揆並表示,原本立院在草擬條文時有「教職員」,但可能後來謄打過程漏打一個字,「我當時比較注意的是最後一段文字(但書)」,行政院有增修的部分也是這段文字,並非外界以為故意拿掉「教」字。

江揆強調,行政院不會走覆議途徑,把教授納入沒有問題,因為本來修法就涵蓋教職員,這不違反立法原意。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批評,江揆的說法迴避掉馬政府就是想修法讓拿公款喝花酒除罪化,因為這部分完全按國民黨的版本去修;至於公款公用,本來依最高法院之見解,就不會被當成貪污罪,為什麼需要在這裡多此一舉?

陳其邁批說,國民黨宣稱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現在自己修法出包,卻不想負責;還想用行政函釋去剝奪司法機關的解釋權,虧江宜樺是政治學者。這個過程凸顯國民黨完全與貪腐沆瀣一氣,馬英九所標榜的清廉標準也徹底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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