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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無菸台灣 違規抽菸 今起重罰

2009/01/11 06:00

〔記者魏怡嘉、張詠淇、王孟倫/台北報導〕菸害防制法新制今天凌晨上路,癮君子今後若要哈菸,眼睛可要放亮了,否則隨時都會被罰款二千至一萬元。

新法今天上路 禁菸總動員

新法實施後,高中以下學校、醫院及大眾運輸工具室內、外,以及三人以上工作場所室內全面禁菸;旅館、餐飲店及商場除了吸菸室,也都不能吸菸。另外,禁菸場所依規定要貼上禁菸標示,且不能提供包括菸灰缸等抽菸器具,也不能張貼或標示菸品廣告,違者將受罰,預計將有五十萬個場所受到影響。

今天起,各縣市衛生局將以百貨公司、觀光飯店、KTV、大賣場、網咖及連鎖餐飲店為第一波執法對象,民眾如果在禁菸場所違法吸菸遭取締或檢舉,可能被處二千至一萬元的罰款。

至於禁菸場所未依規定張貼禁菸標示或提供菸灰缸等抽菸器具,場所負責人會被罰一萬到五萬元;禁菸場所若是張貼或標示菸品廣告,則會被罰十萬到五十萬元。

衛生署長葉金川昨日身穿「無菸台灣」T恤,前往百貨公司門口宣導菸害防制法。葉金川表示,台灣是全世界第十七個立法禁菸的國家,雖然起步稍慢,但相信很快就會迎頭趕上,各縣市五百位稽查人員也已準備就緒,希望新法上路的第一天沒有人受罰。

百貨公司賣場 稽查員待命

不過,顯然很多人對新制搞不清楚,做出明顯觸法的自我解讀。例如有十九年菸齡、習慣一天要抽四根雪茄的藝人吳宗憲就說,以後在電視台錄影時,只會在個人的休息室抽。

衛生署提醒說,除非電視台內設有標準獨立空調、且經檢驗合格的吸菸室,否則在共用中央空調的私人休息室抽菸也是違法的。

衛生署衛生教育主任游伯村表示,癮君子避免受罰的大原則就是:室內場所除了依規定設置的吸菸室,絕大多數都是不能抽菸的。例外的是雪茄館、晚上九點以後才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才能進去的夜店酒吧及視聽歌唱場所。

哈菸限制多多 癮君子叫苦

另外,公車站牌、候車亭、小吃攤、馬路上、海灘、大樓頂樓、沒有封閉的陽台等場所,都是可以抽菸的地方,但癮君子還是要尊重旁邊人的感受。

已有卅年菸齡的藝人張菲則呼籲公共場所要做好區域劃分,尊重抽菸者的人權,不抽菸的人也不要歧視抽菸者。

「可以抽菸的地方少這麼多,實際抽菸量一定會減少。」菸商表示,從各國過去經驗顯示,對吸菸場所進行大幅限制,菸品銷售量一定下滑,預估今年至少將減少五到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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