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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展覽館案》珍收賄9千萬 助郭銓慶得標

南港展覽館弊案被告一覽表

南港展覽館弊案被告一覽表

2008/12/13 06:00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特偵組昨起訴扁案,四大區塊中的台北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另有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涉洩漏評選委員名單供力拓營造董事長郭銓慶行賄一案,北檢昨天同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刑法洩密等罪,起訴余、郭等九人。

承辦檢察官柯宜汾認為,余政憲在偵查中已自白犯罪,在檢方同意下轉為污點證人,加上郭銓慶行賄的款項,全部都由吳淑珍收受,余未取分文,建議法官從輕量刑。

七評選委員收賄 一併起訴

除余、郭外,其餘被起訴者均是收賄的評選委員,分別是:逢甲大學教授鄭聰榮及郭永傑、台北科技大學副教授王隆昌、成功大學教授江哲銘、淡江大學副教授周家鵬、文化大學教授陳博雅、成功大學教授王振英。

檢方查出,九十二年間,郭銓慶透過蔡銘哲至官邸內向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表達想承作此工程,並指一旦得標之後,會給付標案金額的二點五%為酬謝。吳淑珍應允後,找余政憲至官邸,告知余務必配合此事。

余政憲洩漏名單 但未收錢

起訴書指出,九十二年九月十九日當天,余政憲簽選了評選委員名單後,找來友人洪重信(獲緩起訴處分)聯絡蔡銘哲,蔡向洪暗示,「事成後會有所表示」,不過,余政憲指示洪告知蔡,自己不收錢。

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當天八時許,余政憲與蔡銘哲相約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兄弟飯店五二八號客房見面,余提示評選委員名單供蔡抄錄。

蔡離開飯店後,隨即聯絡郭銓慶在台北市伊通公園見面,將手抄名單拿給郭看,郭當場抄下。過了不久,余政憲又轉交一白色信封袋密封的投標廠商資格限制文件給蔡,要求拿給郭。郭銓慶再指示公司員工依名單一一打電話行賄,約訂五十萬元前金,得標後,再另付五十萬元。

此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預算高達三十六億元,採最有利標,當時共有「大成工程」、「理成營造」及「力拓營造」三公司投標,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力拓獲評定最高分後,以最優申請人資格承攬此工程。

九十三年三月底,郭銓慶依約將存放在其胞妹郭淑珍於CLARIDEN BANK,ZURICH(瑞龍銀行)合計二七三萬五五○○美元(約折合九千萬元台幣)賄款,匯入蔡銘哲及其妻林碧婷位於標準銀行香港分行聯名帳戶中,之後,再由蔡轉匯至新加坡帳戶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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