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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球員兼裁判 爭議難免

2007/09/23 06:00

記者林慶川/特稿

最高檢特偵組偵結四大天王案,但自家偵結的不起訴案件,竟只能送自家長官再議,此舉,絕對難逃外界「球員兼裁判」之譏。

問題還不止於此,由三審最高檢起訴的副總統呂秀蓮等人不法使用特別費案,日後將移至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此種審級對應發生混淆、錯亂的作法,在我國司法史上,也前所未見。

依新修正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規定,最高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該組檢察官則是由檢察總長自各級法院檢察署中遴選,因此特偵組隸屬最高檢一事,並無疑義。

特偵組前天將謝長廷、蘇貞昌給予不起訴處分,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後,處分書必須送檢察長審核,才能進行偵結、公告的程序。

此「九十六年度特偵字第四號」不起訴處分書,是送檢察總長審核,處分書上也寫明是「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也因此,再度確定,特偵組是屬三審最高檢的機關。

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規定,此案屬貪污重罪,檢察官依職權,「應」向上級審聲請再議,但特偵組屬第三審,已無上級審,因此再議案還是必須送檢察總長審核,此舉成了司法史上的怪現象。

同一份書類,由檢察總長進行是否起訴的最後審核,特偵組聲請再議後是否發回,也是由他來定奪,此舉不僅已違反原先設計三審制監督機制的目的,將來不管審核結果如何,都難以服眾。

不少法界人士在催生修正法院組織法時,已發現此問題,但法務單位卻遲遲沒有提出相關配套措施,此案偵結後,問題果然一一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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