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波蘭簽刑事司法合作協定
2019/06/20 05:30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我與波蘭十七日簽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波蘭是歐洲第一個與我簽署此類協定的國家。外交部昨表示,規範項目包括刑事司法互助、引渡、受刑人移交、法律及實務見解的分享、訴追犯罪及犯罪預防資訊分享等領域的刑事司法合作原則與程序,盼在此法律基礎上深化台波合作夥伴關係。
波蘭是中東歐規模最大國家,位於歐洲地理中心,基礎建設完善且經濟發展迅速,是台商進軍中東歐市場重要據點。
台波近年合作日益密切,兩國經過磋商,由我駐波蘭代表施文斌與波蘭台北辦事處長梅西亞代表,於六月十七日在外交部共同簽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外交部長吳釗燮、法務部長蔡清祥與來訪的波蘭司法部次長皮耶比亞克等人並親自見證協定簽署。
吳釗燮致詞時表示,「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內容全面,合作項目廣泛,且波蘭為歐洲第一個與我簽署此類協定的國家,盼未來於此法律基礎上深化台波合作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