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台海探油 喊停清算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台灣中油及中國海洋石油集團(中海油)聯合探勘、也是兩岸國營事業首次合作探勘油氣案的「台潮石油」合約,因中方在鄰近海峽中線鑽探,過去引發不少爭議,歷經逾二十年、六次合約延長,最後打出的三口井,鑽探結果均未具商業價值;中油證實合約去年底到期後並未再度展延,該案已喊停進入清算階段。
合作逾20年 鑽探無果
台潮石油合約全名為「台南潮汕石油合約區」;中油是在一九九八年以子公司海外石油及投資公司(OPIC)身分,與中國國企的中海油集團(CNOOC)簽訂探測協議,探測鄰近海峽中線的「台南盆地」及「潮汕凹陷部分」海域。
雙方執行兩年後,探測結果認為區內有鑽探潛力,於是在二○○二年簽署合約、正式鑽探,並以各五十%股權共同設立台潮石油公司,當時預估該地區石油蘊藏量可能高達三億桶;但因跨越海峽中線,共同鑽探也被質疑是對「模糊中線」及海域直飛的嘗試,在二○○三年鑽探首口井後就暫時停擺。
二○○八年馬英九執政後,該合約又再度啟動鑽探,並一度要將原有的一.五萬平方公里規劃倍增到三.四萬平方公里,並擴大到南海合作;但也被立委批評是藉與中共國企攜手、間接承認中國對南海主權主張,是「與狼共舞」。
據了解,台潮合約區原定二○○六年底到期,但經過雙方同意,一次可延長兩年;二○一六年曾傳出「趕在」政黨輪替前仍延續兩年;在二○○三到二○一八年的實際探勘期間,共鑽探三口井,分別是二○○三年的「陸豐35-1-1」、二○○九年的「大埔21-1-1」及二○一七年的「汕頭18-6-1」號。
打3井 中油評不符效益
去年台潮石油鑽井後進行分析並提出鑽後岩石樣本分析,顯示儲集層內具有油氣包裹體;但中油整體評估後,認為三口鑽井樣本均未顯示具有商業價值開發潛力,若要開採恐耗費成本不符效益,決定合約期滿後不再延續,正式清算台潮石油。
中油證實,台潮石油合約已於去年底期滿後終止;因雙方經評估後,若要達成發現具商業價值油氣的目標,得再評估潛能區域,重新施行震測採集、處理及解釋,並進行鑽井等相關工作, 時程冗長且須投入大量人力、資金,預期效益不明,因此決定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