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NCC應積極約束新聞台 違規停播、吊照
2019/03/18 06:00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在新聞自由原則下如何管制新聞台,約束新聞台不要製造假新聞?有學者認為NCC應該更主動積極管制,新聞台才會收斂,有學者則認為應該透過媒體自律、第三公正單位查核。
台大新聞所教授王泰俐表示,衛廣法二十七條規範「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她認為除了新聞報導,談話節目在新聞台、用新聞時段播出,NCC也要視為新聞節目管理,不能因為是來賓談話,就可以信口開河,不用負責。另外有些新聞節目不成比例地大幅報導特定政治人物,影響閱聽大眾權益,NCC都應介入要求改善。
要求媒體自律 爭議新聞找第三方查核
台北科大智財所副教授江雅綺表示,現有的衛廣法、廣電法中,都有關於新聞事實查證或錯誤報導更正等相關規定,NCC可以積極依法行政,對違反規定的廣電媒體可處高額罰鍰、要求停播甚至吊銷執照。若NCC認為工具不夠,應就不足處盡快提出立法因應。
就文旦案,江雅綺建議NCC公布節目廣告內容諮詢會議會議紀錄,還有NCC委員的發言內容,讓外界檢視這些成員們處理爭議新聞的方式、邏輯,去除外界疑慮。
世新廣電系兼任副教授何吉森表示,NCC組織法中提及必須服膺新聞自由價值,公務員要依法行政,加上大部分的假新聞難以快速認定,這都是NCC處理假新聞面臨的難處,且行政介入新聞判斷是一件很敏感的事,官方必須非常小心。比較妥當的方式是要求媒體自律,有爭議的新聞再透過第三方公正單位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