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雷艦採購案 彈劾前海軍司令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針對海軍獵雷艦弊案,監院昨通過彈劾時任海軍正副司令陳永康、蒲澤春,以及高雄市府海洋局前局長王端仁與農委會漁業署研究員陳文深。監委指出,陳永康、蒲澤春大幅放寬廠商資本額限制,而王端仁與陳文深私下與慶富協調興達漁港用地,言行不當,將移送司法院公懲會審理。
放寬廠商門檻 究責陳永康、蒲澤春
提案監委仉桂美、王美玉、包宗和、李月德昨召開記者會說明彈劾理由。對於彈劾陳永康、蒲澤春,仉桂美解釋,兩人在擬定招標文件過程中,大幅放寬「投標廠商資格與鉅額採購認定標準」,將投標廠商的資本門檻,從「採購法」規定不得低於預算金額的十分之一,放寬到兩百分之一,讓資本額僅一.七億元的廠商參與預算三五二.九億元的招標案。
監委並說,陳永康、蒲澤春未督促所屬審慎評估資本額偏低的廠商是否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能力,足以支撐前後長達十二年的獵雷艦採購案,導致獵雷艦建案任務失敗收場,影響國家安全至鉅。
監委認為,慶富除未提供最新財務報表外,也沒授信額度可以動用,根本不足以承擔造艦費用,也無法取得銀行授信,所以將其實收資本額從五億三千萬元,陸續虛偽增資,最後由泛公股第一銀行統籌的銀行團簽署高達二○五億元的聯合授信合約,足見慶富不具獵雷艦建造所需最低財力基礎。
至於公股行庫的損失,仉桂美表示,目前為止呆帳約一二一億元,國防部雖稱沒有財務損失,但「公股行庫的損失,難道不是全民的損失嗎?國防部建案失敗,難道不是國艦國造的重大損失嗎?」
協調慶富廠房用地 兩官員言行不當
對於彈劾王端仁與陳文深,仉桂美指出,他們在二○一六年十月到慶富公司,商議如何協助慶富取得興達漁港獵雷艦造艦廠房用地,討論BOT、逕予出租、標租、如何排除其他廠商競標等不當談話內容,引發社會大眾質疑偏袒特定廠商,甚至量身訂作的不良觀感,言行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因此予以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