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花蓮議員收回扣 就任2天被解職

才宣誓就職兩天的花蓮縣議員施金樹,因涉嫌貪污罪被判處九年徒刑定讞,依法將被解職。(資料照,記者王錦義攝)

才宣誓就職兩天的花蓮縣議員施金樹,因涉嫌貪污罪被判處九年徒刑定讞,依法將被解職。(資料照,記者王錦義攝)

2018/12/28 06:00

施金樹判刑九年 昨定讞

〔記者張文川、王錦義/綜合報導〕二○一一年時任國民黨籍花蓮縣議員潘富民、陳長明、民進黨籍施金樹(日前退黨),被控收受廠商一百萬至兩百萬元回扣,在二審分別被判刑四年六月至九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五年,最高法院昨駁回三人上訴定讞;其中六連霸成功、才剛宣誓就職兩天的施金樹被判九年,將被內政部解職,落選頭莊枝財可望遞補。

花蓮縣議會指出,尚未收到判決書及內政部解職公文,若確定遭解職,依上次中選會的公文及選罷法規定,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之高低順序遞補,不適用重行選舉或缺額補選規定;不過落選頭莊枝財是否遞補,仍以中選會公文為準。

落選頭莊枝財 可望遞補

原為民進黨籍的施金樹在廿五日議長選舉時,投給國民黨籍的張正治,民進黨縣黨部建請中央開除其黨籍,但施隨即宣布退黨。昨天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後,花蓮縣議會在下午三點五十五分收到施傳真的辭職書。議會指出,縣議員辭職應以書面向議會提出,以辭職書正本送達才會生效。

法界人士研判,施金樹趕在此刻辭職,應是想在收到解職公文前辭職來卡住後面的遞補,不過解職效力是從定讞當天就開始,在宣判後才辭職是沒有用的;而花蓮地檢署也對三人啟動防逃機制,並立即限制出境。

花檢啟動防逃 限制出境

判決指出,二○一一年時,潘富民、陳長明、施金樹、陳修福等四名議員共謀動支縣政府編列的縣議員建議款補助預算,針對卓溪鄉內LED節能路燈改善工程、購置機械泡沫滅火器及手電筒,要求鄉公所配合向他們指定的廠商採購;廠商從預算中收取總額五十%佣金,再從佣金分配賄款給縣議員、鄉長及公所承辦人員。

法院認定四名縣議員收受的賄款共計四百六十一萬元,判施金樹刑期九年、潘富民七年二月、陳長明四年六月。另一涉案前縣議員陳修福,一審被判刑四年、褫奪公權五年,上訴二審時因逾上訴時效而一審定讞。時任卓溪鄉長蘇正清因兩件收賄罪各被判刑三年十月、三年八月,昨也一併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焦點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