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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評論》學習先進者

我們現有的媒體規範是早就過時的廣電三法,其中對於社群媒體的認識盡付闕如,更侈言管理;若要論主管機關,NCC是通訊、傳播的主事單位,但是包括諸如臉書、谷歌、LINE等等新媒體,到底歸誰查察,彷彿處於三不管地帶。(資料照)

我們現有的媒體規範是早就過時的廣電三法,其中對於社群媒體的認識盡付闕如,更侈言管理;若要論主管機關,NCC是通訊、傳播的主事單位,但是包括諸如臉書、谷歌、LINE等等新媒體,到底歸誰查察,彷彿處於三不管地帶。(資料照)

2018/11/01 06:00

記者鄒景雯/特稿

利用社群媒體進行假消息作戰,對於台灣來說,這是一場前所未有的大規模戰役,對於世界來說,這場戰役早就已經提前開打了至少兩年。後進的我們針對因應之道如果束手無策,應該看看先進國家他們是怎麼處理的,一比就會發現台灣的相關法規落後、主管機關權責不清,根本讓外部敵對勢力在進入台灣時,如入無人之境。

如何有效管理惡意的散佈不實訊息,以維護傳播環境的真實與專業品質,近來國人在討論此一問題時,總會遇到必須避免言論自由受到箝制的斟酌,事實上,從主要民主國家過去這段時間緊急應變的經驗可知,此等涉及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的類戰爭行為,再怎麼強調媒體自律、民間他律,政府仍然必須在法律完備與事權明確上,負起最主要的責任,關鍵在對造是以國家之力為之,完全不是正常言論自由的範疇,例如俄羅斯對於美國、法國與德國大選的介入,又如中國現在對於台灣、美國期中選舉的破壞。台灣豈可以書生閉門之見,束手就擒、任人宰割。

以自由度被視為優於台灣的美國來說,他們是在二○一六年總統大選前,首度領教到境外勢力大規模透過社群網站影響民意的威力,美國隨即制定了「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案」,根據這項聯邦法律,國務院得以召集國防部、國際開發署、廣播理事會及情報單位,組成「全球作戰中心」,全面對抗來自外國政府的政治宣傳與假消息,同時透過「煽動叛亂法」,將散播不實重大訊息的行為予以定罪化。

德國同樣不落人後,在體察新媒體對民主生活帶來新的挑戰,非老舊法令足以規範時,「社群網路強制法」在今年元旦應時生效,這個立法賦予了社群平台管理的責任,明文規定當社群平台收到公然違法的假消息時,經營的業者必須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刪除或封鎖相關訊息,否則政府將給予高額罰款的處分。不僅如此,甚至歐盟也有指導性作為,歐盟執委會即建議制定全歐盟的作業準則,以及歐盟境內網路業者應該採取的措施,由各成員國據以制定國內法,來防範國內網路爭議訊息的流傳。

今年以來,來自境外、主要當然是中國的計畫性訊息攻擊,已經赤裸裸地到猶如蝗蟲過境、遮天蔽日的境地,投國內各類媒體追逐點閱率、營造業績之所好,錯假訊息幾乎可在瞬間以倍數轉貼,在扭曲真相、擴大對立上造成強大的殺傷力;但是我們現有的媒體規範是早就過時的廣電三法,其中對於社群媒體的認識盡付闕如,更侈言管理;若要論主管機關,NCC是通訊、傳播的主事單位,但是包括諸如臉書、谷歌、LINE等等新媒體,到底歸誰查察,彷彿處於三不管地帶,這是大家今天看到受害者只能循司法途徑提告,往往緩不濟急、陷入被動的主要原因。

怎麼解除困境?首先,當然要針對趕不上時代變化的法律進行立法、修法,完善網路治理規範;其次,以台灣的情況,雖然沒有設置「全球作戰中心」的必要,但是整合跨部會的能量,組成中央政府層級的打擊假消息任務編組,則是迫在眉睫。這不只是選舉公平的問題,也是治國威信的挑戰,更是國家主權的捍衛,非築起防禦工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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