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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瓜詐賭案爆關說 審判長請辭

2007/03/22 06:00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涉及詐賭案的胡瓜,今年一月十一日一審獲判無罪,卻傳出關說疑雲,台北地院接獲檢舉指稱,胡瓜透過女友丁柔安及準女婿李晉良,欲以一千萬元收買該案法官兼審判長吳孟良,事後胡瓜即獲判無罪,疑有不法。

但吳孟良前天卻請辭法官獲准,他強調這與胡瓜案無關,一年多前就想請辭,主因是太累。據了解,台北地方法院院長林錦芳日前親自出面,希望吳孟良能留到八月間,將手上胡瓜案及中信金內線交易案、太電掏空案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都交接清楚,再做離職打算,不過吳孟良辭意甚堅。吳孟良辭呈四月二十日才生效,但他從三月二十日已開始休假,換句話說,四月二十日前,吳孟良應該都不會再進法院。

司法院及台北地院均表示,檢舉案正由政風單位調查中,若有不法,一定嚴辦到底。另有法官表示,關說疑案,可能是有心人士刻意放話,意圖影響二審法官,也不排除是詐騙集團。

檢舉信指出,胡瓜在一審宣判前,透過丁柔安的友人及準女婿李晉良,找到了吳孟良師大附中四三五班的梁姓同學相約吃飯,且暗示以一千萬請吳孟良在胡瓜詐賭案高抬貴手。

相約咖啡店見面

吳孟良表示,梁某是他附中同學,已四、五年沒見,去年十一月間,梁某突致電,以高中同學聚會名義約見面,他因自己即將請辭而答應赴約,並由另外一位北院法官,也是附中同學的熊姓法官前往台北市忠孝東路北科大對面的伯朗咖啡廳見面,最後由他付帳五百餘元。

吳孟良表示,席間來了一位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王姓律師,王某是附中四三六班同學,雙方確實談到胡瓜案,但並沒有檢舉內容的一千萬,只是閒聊,丁柔安也不在場。吳孟良表示,去年十二月廿七日,梁某又來電說有法律問題請教欲見面,他覺不妥即拒絕,但梁某不放棄,吳孟良才問梁某到底有什麼事。

當時梁某說「么么么啊」,並說妻子是丁柔安的朋友,吳孟良才了解是指一月十一日宣判的胡瓜案,他立即說「不要講這種事,我也不可能談這種事,同學是你對不起我」,隨即掛電話,次日即向台北地院周占春審判長及台北地院院長報告,但梁某卻還傳簡訊,提及「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他是好人、她是壞人」。


吳孟良:無不法 請辭無關案情

〔記者劉志原、項程鎮/台北報導〕胡瓜詐賭案法官兼審判長吳孟良昨晚嚴詞否認賄賂收買說,他說,確實有多年不見高中同學找他談胡瓜案,還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但他與同學吃過一次飯後,發覺不妥即未予理會,且絕無不法。

吳孟良強調,自己絕無不法,相關的通聯紀錄都已交由政風單位調查。他說,若判胡瓜有罪,可能什麼事都沒有,但依法論法,他不能這麼做,如今,他很擔心有人會對家人不利。

吳孟良日前火速請辭,但多數同僚不知原因,引發法院內部議論紛紛,有法官懷疑他是不是出事了,否則何以辭意如此堅決,連讓院方慰留的空間都沒有。吳孟良的同事表示,吳孟良負責太電案、中信金案及胡瓜案等重大案件,十分辛苦,太累的確是他的請辭主因。

此外,有法官私下指出,吳孟良在院內評價趨於兩極,雖有法官認為他辦案算是認真,但持不同意見的法官也有。

另依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公布的法官評鑑結果,吳孟良在二○○二年和二○○一年連續兩年評鑑報告中,被律師評鑑的成績並不理想,在有效評鑑結果的法官裡,大約居於後段班和中段班的成績。

吳孟良在民間司改會二○○二年的台北地區法官評鑑報告中,裁判品質和法庭態度部分,在被列為有效樣本的二十四位台北地方法院刑庭法官中,位在吊車尾的倒數四名內,滿分為五分的評比分數中,得到三至三.五分。

至於二○○一年司改會所做的法官評鑑結果中,當時擔任台南地方法院刑庭法官的吳孟良,成績也幾乎落居後段班,在被列為有效樣本的十六位刑庭法官中,吳孟良在裁判品質部分,成績尚可,和四位法官並列七十五分到七十九分的中段班,但法庭態度則表現較差,只有七十分到七十四分,是倒數第二名。


胡瓜:傳聞污辱人 陳菁菁:總算明白了

〔記者林淑娟、林南谷、劉志原/台北報導〕胡瓜昨晚說,他當然知道「迴避原則」,怎麼可能私下跟法官接觸?「我花了那麼長的時間、那麼多錢請律師,開了十幾個偵查庭,才總算獲判無罪,現在這種傳聞只能說是太污辱人」。

胡瓜強調,他絕沒有透過任何人私下跟法官接觸,這樣的傳聞不僅是污辱他、污辱法官,更是污辱司法。

而胡瓜女兒的男友是台北榮總醫生李晉良,也是胡瓜的準女婿,李晉良昨晚說他是台中人,是台中一中第五十三屆畢業生,和師大附中沒有淵源,更不可能認識一審法官,「我根本不知道一審法官是誰,這種傳聞實在太好笑了」。

指控胡瓜詐賭的社交名媛陳菁菁昨晚聽聞胡瓜涉嫌賄賂法官,她激動表示:「現在總算明白是怎麼一回事,才會判胡瓜無罪。」她更親眼目睹丁柔安出庭時備受禮遇,當時就懷疑丁柔安和法官認識。

陳菁菁又說,在法庭上,該法官對胡瓜所有有利的證據都採信,其他人的有利證據,卻一條也不採信,她並驚爆當時在法庭上受到不公平對待,她說:「我一激動說話,法官就叫我閉嘴、坐下,但法官一看到以證人身分出庭的丁柔安,卻溫柔地說,小心,妳慢慢走,謝謝妳出庭。」當時陳菁菁一度懷疑他們早就認識。

今年一月十一日胡瓜無罪判決,陳菁菁當時大罵「判決太扯了,元凶無罪,社會沒有公理!」、「我母親丁黛所有的票都在胡瓜的戶頭過戶,怎麼可能沒證據?」更一度氣到說不出話來。


吳為何飯局後一個月才報告?

記者賴仁中/特稿

台北地方法院得知吳孟良赴「敏感飯局」,是在胡瓜詐賭案判決之前,吳主動向長官報告而曝光,他為何「自我爆料」?吳說,是為了自清,但有法界人士懷疑,也有可能是他察覺到一些「風吹草動」。

自清?還是有風吹草動?

吳孟良在判決日當天還指出,詐賭案的確「事有蹊蹺」,很多親友及同事都告訴他,胡瓜很壞,要判重一點,但法官是看證據辦案,因證人證詞不一,加上檢察官舉證不足,在「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下,才判胡瓜無罪。

本案幾個敏感時間,環繞在宣判前後,先是去年十一月間的飯局、接著飯局一段時間後吳向上級報告、再來宣判之後北院接到的檢舉、以及最後吳請辭。

昨天聞悉此事的若干法界人士,以常理分析,認為這場飯局如果不說出沒人知道,吳為何自露敏感,因而,不排除他體認該場飯局不妥,說不定日後會藏不住,決定先打「預防針」以示清白,也有利於日後消除雜音;若等無罪判決出來,再被捅出,後果不堪設想。

果不其然,判決之後,北院接獲檢舉,這件檢舉或許讓吳又有一些體認,讓他決定默默請辭而去,最能達到低調效果;也或者有人對他「有暗示」,吳因而請辭。

另從好的面向看,本案根本沒有暗盤利益存在,吳只是不小心誤赴敏感飯局,結果遭到檢舉,而且被「講的很難聽」,他不想再蹚渾水而請辭。

但他未在第一時間報告有這頓飯,遲至一個月後接到相關電話才報告,飯局若有問題,怎可如此拖延,飯局若無問題,又何必多此一報。

種種疑點仍待釐清

種種疑點,如連環扣般扣著吳孟良,不過他希望外界不要過度解讀他向長官報告以及請辭之事,他說,請辭與此事無關,他只是另有生涯規劃而已。

此外,胡瓜被判無罪是否代表沒詐賭?判決理由並沒這樣說,不過,胡瓜因詐賭遭控詐欺,仍得再面對賭博罪追訴,胡瓜究竟有沒有詐賭?仍留下很多問號與想像空間,若他不設法釐清,將永難洗刷詐賭疑犯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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