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林洲民:大群館非屬教育設施

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昨天表示,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違規當宿舍使用。(記者劉信德攝)

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昨天表示,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違規當宿舍使用。(記者劉信德攝)

2018/07/04 06:00

〔記者鍾泓良、周彥妤/台北報導〕對於文化大學指稱,依教育部辦法,校外學生宿舍使用、租賃合約四年以上且經法院公證,即可視為校舍,屬教育設施,符合使用規定;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林洲民反駁,大群館並非屬於校地內建築,而文化大學所引用的「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其目的在於校務評鑑上對於學校面積及學生數量計算,全篇沒有討論到都市計畫,因此都發局認定大群館非屬教育設施。

台北市都發局規劃科長楊智盛也說,「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教育設施,是指學術研究設施,若教學相關設施有爭議,才會請教育主管機關認定,但現在文大在校外做宿舍,為住宅使用,本來就不在教育設施使用類組。

都發局昨發文要求大群館在兩個月內改善,至於如何改善?又將如何安置四百多名學生?林洲民昨未給答案,僅說會邀文化大學及又昱公司到府內再討論。

將邀文大和又昱公司研究善後

都發局表示,大群館使用分區是第二種住宅區(特),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住二(特)可做集合式住宅,但不得作寄宿舍,因當初「都市計畫法」認定該區為低密度、高品質住宅區,又住一、住二多位於山坡地,因此不適合興建使用密度高的宿舍。

林洲民也指出,都發局在上月廿五日現勘以前,基於是私人財產,都沒有辦法進入現場,但經過六月廿五日現勘及文化大學網路使用情形,認定大群館就是宿舍。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焦點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