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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休一鬆綁 勞動部︰非申請制

十餘個勞團發動上百人在立法院外抗議,反對勞基法修法,更揚言要在12月23日發動大遊行,動員勞工上街頭抗議。(記者廖千瑩攝)

十餘個勞團發動上百人在立法院外抗議,反對勞基法修法,更揚言要在12月23日發動大遊行,動員勞工上街頭抗議。(記者廖千瑩攝)

2017/11/18 06:00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下週一將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有關「七休一」鬆綁,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再經勞動部審定後才能適用。勞動部昨強調,不是由企業或公會提出申請,而是由事業單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反映意見」,或由主管機關評估行業狀況是否有需求,再送勞動部。

「勞基法」修法加速進行,勞動部也密集開會討論相關配套措施,繼週三邀集中央部會開會討論之後,週五再邀集各縣市勞工首長閉門會議,由勞動部長林美珠主持。

勞動部發言人陳明仁表示,昨日會議達成五點共識:第一,各縣市同意讓修法順利上路;第二,週休二日已有相當成效,這次修法只是例外提供一些彈性,不會把例外變成通案;第三,新法上路所需宣導及配套要提前作業;第四,未來修法上路需要人力或物力協助,中央也會提供協助;第五,請地方政府協助提高工會涵蓋率與落實勞資會議協商。

對於「七休一」鬆綁的把關及審查機制,陳明仁說明,將來不會是個別事業單位來申請,而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行業來考量是否需要彈性,這不是民眾申請案,各界只要有意見提出或反映,就會來處理這個行業在什麼情況下需要彈性。

陳明仁指出,「我們在意的是,若行業提出需要一些彈性,如何讓此行業多數意見如實反映,因此在制度設計會保留相對彈性,只要行業有需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可評估處理。」

陳明仁也說,若把此機制視為「申請案」,就會變成有准駁的行政處分,但法令設計並非如此,而是由各部會評估所管轄行業的勞雇雙方是否有需求,部會若聽到行業的反映,也可主動蒐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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