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 歐商會︰魔鬼藏細節裡
要看實際修法及執行配套
〔記者羅倩宜/台北報導〕歐洲商會昨發表二○一八年政策建議書,秘書長何飛逸(Freddy Hoegland)表示,歐商肯定「勞基法」修法的努力,但「魔鬼藏在細節裡」,包括七休一、出勤紀錄等如何規範,仍要看實際修法及執行配套;他建議,經理級以上或月薪逾二十萬元,不須受工時限制。
經理級以上 不須受工時限制
歐洲商會最新年度政策建議書(ECCT 2018 Position Papers)以「掃除台灣經濟向前的障礙」為題,列出一三二項議題。副理事長胡日新(Olivier Rousselet)表示,過去一年政府的表現值得肯定,包括十月底通過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近期提出的勞基法修法等,若能儘速落實,有利掃除台灣經濟的路障。
歐商提出五大建議,最優先的就是勞基法修法。建議書指出,勞動新制導致雇主調度人力無彈性,員工也抱怨被剝奪選擇何時工作、何時加班的權利。胡日新說,台灣很多產業面臨缺工,勞基法及施行細則需要更多彈性,不宜一體適用所有產業。
歐商建議,廢止勞基法對「休息日」的限制,允許員工可選擇在休息日工作,並提高每月加班時數。何飛逸舉例,外商經常參加國內外大型展覽,從籌備到展期結束要兩週準備,若硬要在第七天休息,會中斷工作流程,經常是老闆被員工罵:「你要我休息一天,我隔天就得更忙才補得回來。」他說,外商向來重視勞工權利和福利,許多規定都優於勞基法,法規不宜過度限制。
鬆綁休息日工作 提高加班時數
出席接受建議書的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回應,一定層級以上勞工是否不受勞基法約束,讓上班時間更為彈性,「這不須修法,考慮應可透過行政命令鬆綁。」
何飛逸認為,雖然肯定勞基法再次修訂,也歡迎國發會允諾以行政命令增加工時彈性,但「魔鬼藏在細節裡」,修法尚未通過,要看最終通過版本、行政命令及執行配套等,究竟什麼產業適用、申請適用是否困難重重等,「我們對內容的不確定性,還是抱持相當保留的態度」。
歐商並提出專技人才短缺、能源安全及轉型、法規不確定、本地標準及其他貿易障礙等多項建言。歐商表示,政府展現勇於解決問題的決心,但制定法律時,經常有溝通不足的問題。另,前瞻基礎建設須符合實用,並讓國際企業公平參與,才能發揮加乘效果,帶動就業和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