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叡人:救國團 負責黨的青年運動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昨召開救國團案聽證程序,邀請學者專家陳述意見。黨產會先前公布最新調查報告,引用蔣中正日記、曾任救國團主任的蔣經國檔案,以及國民黨中常會會議紀錄等,指出蔣中正在國民黨中常會指示,定位救國團是「黨內重要青運機構」,並要接受「黨的領導」,成為重要佐證。
曾參加自強活動「被收編過」
中研院台史所副研究員吳叡人則引述自身經驗指出,在一九八七年解嚴前,救國團毫無疑問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目的為深入青年層進行控制。
吳叡人指出,救國團自始就是國民黨黨國體制的一環,負責所謂「青年運動」的工作。國民黨所謂「青年運動」,是黨國體制由上而下對社會各部門進行的組織性動員,目的在控制社會,並進一步動員出社會對政權的支持與效忠。
他表示,救國團的自強活動曾風迷全台高中生,他也曾參加救國團舉辦的中橫旅遊行程,「被救國團收編過」,救國團非但是全台最大旅遊業,還是當時青少年認識異性、出遊的交友中心,是唯一不會被教官關切管道,認識女孩子要經過「黨國」認證,「唱他們認證的歌、玩他們認證的遊戲」,救國團這種「以享樂交換青年效忠」的青年運動,又是一個多麼厲害的社會控制體系。
吳叡人也指出,救國團甚至能在校內設立沒有法源依據的「活動中心總幹事」,試圖架空正常的學生民主自治體系,他質疑,當時民主運動已經蓬勃展開,「沒有國民黨撐腰,救國團敢這麼囂張嗎?」
義守大學政策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吳明孝則指出,最高法院已駁回救國團志清大樓案上訴,救國團敗訴的理由之一,即指出救國團曾是隸屬國防部的國家機構,該時期所獲得的財產就是國有財產,但脫離政府後,後來就算登記社團法人或社會運動機構,都不具有對財產佔有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