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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青年活動中心 教部曾補助4.5億

劍潭活動中心(資料照)

劍潭活動中心(資料照)

2017/10/23 06:0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明將召開救國團案第二次聽證會,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昨指出,救國團現雖登記為社會團體,但多處旗下經營的青年活動中心,過去是由教育部編列預算,共補助四.五億元經費興建,未來資產應歸還國家。

立委:未來資產應歸還國家

據黨產會調查報告,救國團前身為成立於一九五二年的「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當年由國防部總政治局主任蔣經國一手掌控,國民黨亦透過知青黨部指導團務,在全台組織大隊進行青年思想改造工作。

賴瑞隆表示,救國團在一九六九年脫離國防部後,政府仍持續編列預算補助救國團,教育部自六十八至七十九會計年度,共補助四億五千八百萬元予救國團,在全台各地興建或整建青年活動中心。

其中,教育部在六十八年度預算中,編列三千萬元興建澎湖青年活動中心;隔年又編列四千萬元經費,興建澎湖及墾丁青年活動中心;七十年度單位預算,再砸四千五百萬元蓋墾丁及南投青年活動中心。

賴瑞隆提及,教育部七十一年度預算中,又編五千五百萬元興建墾丁青年活動中心,光墾丁青年活動中心經費,國家前後出資一億元以上,建築物還是在國有土地上。

此外,包含溪頭、澄清湖、金山、曾文青年活動中心,教育部也在七十二及七十六年度,共編列一億兩千萬元預算興建及整建;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部分,教育部共編列一億六千八百萬元興建。

賴瑞隆強調,在黨國不分年代,蔣經國一聲令下,教育部敢不編列預算給救國團嗎?救國團靠經營青年活動中心及多角化營利,現總資產累計五十三億元,國家出錢蓋的建物,卻以低價租給救國團,黨產會未來應依法處理,將屬於國家的資產收歸給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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