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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爭議》學者:應針對問題癥結修法

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7/09/09 06:00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對於「一例一休」可能修法,勞動學者表示,距離上次「勞基法」修法不到一年,若此時再大幅修正,可能造成適應不良、徒增困擾,應針對問題癥結修法,例如「休息日加班費計算」、「加班工時上限調整」等。

此時大幅修正 「徒增困擾」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指出,企業希望鬆綁「七休一」或拉高加班工時上限,實際上都與「一例一休」無關,建議針對癥結點修法,可以解決不同產業面對的問題,也可降低外界對「一例一休」立場反覆的質疑。

微調休息日加班費、工時上限

由於不少雇主抱怨休息日加班費計算,辛炳隆指出,現行休息日加班費,工作時間前兩小時,除本薪外,雇主須加付一又三分之一倍的加班費,第三小時起每小時加付一又三分之二倍;若要修改「做一給四」的規定,應該修正加班費計算金額,例如休息日加班比照國定假日出勤,除本薪外再支付一倍的薪資。

政大勞工所教授成之約則表示,如果勞工平常日加班就能賺到所需的加班費,雇主也能將事情做完,就不會有休息日出勤所衍生的各種問題。因此,他認為,只要修正每週加班上限,就可以改善目前勞資雙方遭遇的困境,每月加班工時上限拉高至五十四小時,是可以接受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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