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院案》元利駁賤價:實際取得成本66.87億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國民黨實際以三十八.三億元出售國發院土地給元利建設是否涉及賤賣?元利副總吳麗謹昨在黨產會舉辦的聽證會強調,交易成本本來就該列計土地增值稅,加上事後的種種回饋,元利實際取得成本高達六十六.八七億元,沒有賤價。
實際成交價38.3億
國民黨在二○○五年數度標售國發院土地,最早的底價高達六十五億元;但歷經多次流標後,最後與元利以四十二.五億元成交;雙方並約定自買價扣除四.二億元的土地增值稅,以三十八.三億元為實際成交價。
但黨產會認為,光變更後共一萬四四三七坪的住三建地,就值五十七.八億元,元利僅以三十八.三億元購得,全案實付價格與鑑價落差約二十億元。
吳麗謹指出,取得這塊土地的價金,加上應付的土增稅是四十七.七億元,納入事後付出的種種回饋,總成本六十六.八七億元。
吳麗謹表示,元利取得這塊土地十二年了,除事前善盡查證責任,遭葉家控訴的部分也受法律保障;現只因黨產會而被捲入紛爭,相信黨產會能以專業素養保障當事人,不受既定政治立場影響。
代表元利的律師薛欽峰表示,台銀當年在附近標售給鄉林建設的土地,平均每坪三十三.一六萬元 ,且依當年台銀委託的中華不動產鑑價,以及元利的評估,每坪價值應在二十七萬到三十三萬元之間。
薛欽峰引述「土地稅法」及最高法院判決指出,土增稅是交易成本,原估計七.八億元,後增至十一.八億元,約定由國民黨吸收四.二億元;因此加計元利負擔的五.二億元土增稅,實際取得成本是四十七.七億元,平均每坪三十三萬元。
薛欽峰指出,該案變更為住三用地後的容積率從四○○%降為二二五%;都市計畫的變更時間從公展到公告實施就花了四年半;加上利息費用、額外付出的保護區私地主價購費用、私有地徵收補償費、開闢道路費、捐贈五百坪公益設施、無償提供保護區土地供北市府使用十五年,元利付出的成本更多達五十七.八億元,平均每坪是四十六萬元。
國民黨轟黨產會潑糞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則怒斥黨產會潑糞抹黑。他表示,黨產會不能只看到總值五十八億元,若扣掉土增稅,淨值只有四十一.六億元;況且,國民黨在五度流標後,降價求售有什麼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