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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GC可轉債 何家企業持有85%

永豐餘關係企業元太科技也持有三寶集團旗下Giant Crystal的可轉債。(記者陳梅英攝)

永豐餘關係企業元太科技也持有三寶集團旗下Giant Crystal的可轉債。(記者陳梅英攝)

2017/06/20 06:00

今若無法還款 將採取法律行動

〔記者李靚慧、陳梅英/台北報導〕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除涉及違反關係人交易、產金分離及超貸等,從永豐金控搬錢借款給三寶集團赴中國上海炒樓外,永豐餘投控子公司的永豐餘全球及關係企業元太科技,均持有三寶集團旗下Giant Crystal的可轉債,投資本金都是八百五十萬美元,佔這筆可轉債總額兩千萬美元的八成五,且今日將到期。兩公司都強調,若今天無法依約還款,將立即採取法律上的債權保全措施。

根據永豐餘投控今年首季財報,子公司「永豐餘全球」投資本金八百五十萬美元,該可轉債年報酬率六%,到首季底帳面金額達一一九○.四萬美元。永豐餘指出,該可轉債當初發行時,總規模兩千萬美元,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各投資八百五十萬美元,年息都是六%,其他集團公司是否有投資,並不清楚。

永豐餘表示,只要是屬於合併報表的子公司,投資可轉債就會列在永豐餘投控財報中,元太科技因屬於轉投資,不會合併報表,僅列入元太的財報中;同樣不屬於合併報表的太景-KY,財報並未顯示持有Giant Crystal可轉債。

電子書大廠元太解釋,當初是隨著集團於中國上海擴充辦公室,三寶建設正規劃興建一七八八大樓,主動洽詢元太意願,元太在二○一一年一月透過三家子公司匯出八百五十萬美元給三寶建設,原是考慮承租或購買其中一樓層,但三寶不願分層出售,租金又高於預期,最後雙方協商,才改以購買Giant Crystal於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發行、並以Star City股權作為可交換標的的公司債。

這項公司債於去年六月二十日到期,但三寶集團正在尋求買家接手一七八八大樓,應三寶要求,元太同意延期一年,今日將是契約到期日。元太強調,今年一月二十四日已與三寶集團簽署補增協議,今年無論大樓出售與否,三寶都必須以年化收益率六%計算價金贖回此交換債;且手上握有三寶建設足額擔保,債權保障無虞。

元太今將舉行股東會,將由董事長柯富仁主持,何壽川及其大兒子何弈達都是董事;當初元太並未揭露此筆可轉債,經立委批露後,才在今年三月進行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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