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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取消代拆門檻 都更同意、反對戶都不領情

北市府宣布將放寬都更案建商申請代拆門檻,未來只要建商申請到拆除執照就可申請代拆,不受現行的戶數限制。圖為文林苑都更案拆除情形。(資料照)

北市府宣布將放寬都更案建商申請代拆門檻,未來只要建商申請到拆除執照就可申請代拆,不受現行的戶數限制。圖為文林苑都更案拆除情形。(資料照)

2017/03/23 06:00

〔記者鍾泓良、郭安家、徐義平/台北報導〕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昨宣布,將取消都更案建商申請代拆門檻,未來只要建商申請到拆除執照就可申請代拆,不受現行的戶數限制。不過,都更案同意戶、不同意戶都不領情,有人認為會降低同意戶的正當性,直言「台北市長柯文哲這樣不被罵死才怪」!

根據現行「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都更案代拆戶占總戶數十%以下,且戶數五戶以下,才可申請政府代為拆除。

只要請到拆除執照就可申請

但林欽榮昨在「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對策研商會議」中表示,中央「都市更新條例」卅六條並沒有戶數限制,北市的限制是「文林苑後的恐慌症」;他宣布一個月內將取消此規定。亦即未來只要建商申請到拆除執照就可申請代拆,即使有三分之一不同意戶也不受影響。

都更案無須取得全部所有權人同意,只要都更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通過,實施者就可申請建照、拆照。事業計畫的門檻為三分之二所有權人、四分之三樓地板面積同意,滿足門檻且提出的權利變換經審議通過後,就可申請拆照;因此未來只要有三分之二戶數同意都更,就能申請代拆。

對此,內政部營建署署長許文龍坦言,都更條例並無明確規定「代拆」的戶數或百分比等限制,若有地方政府透過自治規定,制定更有效率的方式,中央基本上都會尊重;但他也說,實務上地方政府多只是在形式文書上准拆,然後由實施者替代執行拆除。

都更處說明,此舉是讓代拆更好申請,不等於一定就會拆掉,未來將依循「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第十八條,建商必須走過「兩公、兩私」協調會,及都更會專案會議才會確定是否代為拆除。

都更戶質疑恐造成更大對立

對新規定,永春都更案同意戶自救會會長劉德玢認為雖可提升效率,但恐鼓勵更多不同意戶與建商對立、反抗會更大,直言柯文哲會被罵死。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則質疑,根本是選舉到了北市府才做此宣示;他批評柯文哲違背選前居住正義的承諾,自己當黑道幫建商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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